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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只交锋不争吵”值得提倡
刘根生
//www.workercn.cn2015-03-06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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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新华每日电讯》发了篇报道,题为《解码26次政协双周座谈会,看委员如何履职》。其中有件往事特别发人深思:在“核电和清洁能源发展”主题会上,中科院院士何祚庥与张国宝等委员展开了辩论,“挺核派”和“反核派”辩得面红耳赤,以至于会议主持人俞正声不得不笑着“维持”起现场秩序:“我们只是交锋,不争吵。”近3个小时讨论最终达成共识:中国要发展核电,但必须稳妥推进,安全是第一考量。“只交锋不争吵”,也已成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常态。

  何谓“只交锋不争吵”?俞正声今年所作政协工作报告中有段话为此作了注释: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交锋”是不同观点或意见相互争论讨论,在求同存异中找准最大公约数;“争吵”则是因意见不合而互不相让。因离开“商以求同、协以成事”这个大原则,“争吵”往往特别耽误正事。民意在交锋中展示,共识在协商中形成。政协能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中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和坚持“只交锋不争吵”分不开。

  从思维方式看,“交锋”是种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法告诉我们,看事物,看问题,必须看到矛盾双方,看到事物多方多面,既要看到正面,也要看到反面,既要看到正方,也要看到反方。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思维片面性、绝对化、简单化,形成理性认识。一个人也好,一部分人也好,都有自身局限性,在发现真理或规律中很难“一步到位”,不同观点多多“交锋”,那些“半通不通的思想”就会在互补中渐渐进入“无不通”状态。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无论是立法修法还是重大改革,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重大决策,都应力行“只交锋不争吵”。

  前几天,新华社记者多地调查后写了篇报道——《博物馆建设“高烧”背后隐忧多》。报道列举了博物馆建设三大症状:一是速成馆多,先开馆再找藏品。二是挂牌馆多,以文化之名圈地圈钱。三是盲目求大。最近几年在建新建博物馆规模越来越大,一些省市新馆面积甚至达到了10万平方米。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甚至计划5年投资20亿元,建世界级博物馆小镇。“高烧”意味着规划或决策出了问题,这又和论证过程缺乏“交锋”有直接关系。如果主事者和论证参与者都能坚持“只交锋不争吵”,应当能在求同存异中使博物馆建设沿着理性和法治轨道进行。

  一些国家的议会有项规则:法案表决前最后一轮辩论中,赞成者发言限5分钟,反对者发言不受时间限制。其立意就是重视倾听“不可行”意见,用“交锋”来完善法案。有些国家还设定了建筑批判制,即由专业群体对规划设计“百般挑剔”,以免“建设性浪费”发生。这也启示我们,鼓励“只交锋不争吵”,还需要从制度层面发力。

  清朝有个总督,遇大事必召下属会商。每次会商他都要讲:“我意如是,诸君可驳我;我解说,再驳之,使万无可驳而后可行。”所谓“驳”,就是证伪,也是“交锋”。在民主集中制下,我们更应善待“驳”,更应自觉力求“万无可驳”。习近平有言:“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只交锋不争吵”,重大决策和各项改革必定能带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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