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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用权要依法 发文莫随性
//www.workercn.cn2014-11-04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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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当法治成为政府用权的自觉依归,开会、发文才能依法依规、权责分明,而不至于任意随性、越权错位

  长期以来,“文山”泛滥成疾,边治理边反弹,难以治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已压缩各种文件190.8万个,未压缩之前的发文数量更是触目惊心。其中一部分“红头文件”有的只是为了“喊一嗓子”的空头支票,有的则是地方政府滥用公权、越权错位的畸形产物。

  铺天盖地的文件,既造成资源浪费,也使文件的执行力大打折扣。一些职能部门与领导干部深陷在“文山会海”中,形成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的作风,以及“不开会不研究,不发文不落实”的惯性思维,把发文当成一种“政治资本”,一种“工作方法”,患上“文件依赖症”,造成“你发文我发文大家发文,你通知我传达无人落实”的尴尬现实,耽误了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的有利时机。

  发文一旦脱离法治轨道,还会导致公权滥用、“文大于法”的乱象。没有法治的约束,公共权力就无法关进制度的笼子,政府的“无形之手”可能就会懒得伸或伸得过长,要么是该管的地方没有落实到位,要么是超越自身权限管了不该管的地方。“出格文”、“创收文”、“掐架文”层出不穷,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缺乏或漠视法治思维,用行政意志取代法律规范,不顾权责之分、法定程序,任性而为,随意发文,把一纸规定变为“刚性法律”。

  法治思维缺位,发文失范失序,就会导致出现各种违规文件。湖北省住建厅发文要求房贷7折利率,“越权救市”遭吐槽;湖南省工商局发文拉票,以确保其局长获得“杰出经济人物贡献奖”;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发红头文件批食堂“拆迁任务重,菜里却没肉”……各种奇葩文件扑面而来,不仅影响了文件的权威性,更降低了行政效率,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要遏制与消除“文山会海”的怪象,单纯地发文号召只是扬汤止沸,难见实效,有可能落入“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怪圈。只有以法治为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议与发文制度,才能釜底抽薪,达到削“文山”填“会海”的效果。上世纪80年代,美国通过出台《文书削减法案》以减少“文山会海”的负面影响并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就是明证。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将制度“外化于形、内固于心、督控于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才能避免权力走向异化,让其在阳光下公开运行。

  只有当法治成为政府用权的自觉依归,开会、发文才能依法依规、权责分明,而不至于任意随性、越权错位,才会真正具有问题导向性与可操作性,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才能真正跳出“文山会海”,腾出精力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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