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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佳:“黑周”还是“挺周”,一个创新话题
//www.workercn.cn2014-09-24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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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上围绕香港演员周星驰又爆发了一场口水仗。周星驰在影视圈里一直是个争议性人物,多有圈内人指责其待人凉薄,人品不好。但无论“黑周”还是“挺周”,对其艺术才华,大家还是颇为认同的。有评论说,影视界需要的本就不是一心搞关系、业内人人称颂的“好好先生”,而是认真用心创作好作品的艺人,拍出好电影才是“硬道理”。这其实提出了一个怎样看待“怪才”的问题。

  “怪才”并非今日才有。例如,北大历史上数学零分作文高分的罗家伦、生活上基本没有自理能力却提出“陈氏定理”的著名数学家陈景润、童年被视为“生性孤僻、智商迟钝”而后来提出相对论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等,这些看似有所“缺陷”但最终给国家和人类作出巨大贡献的人物,都曾经引发过不小的争议。“怪才”不仅限于演艺和文化领域,也普遍地出现在科研、经济、社会、政治等领域。今天,我们又正在进入一个创新的年代,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繁荣、国家昌盛,都离不开创新的引领。所以,如何看待和包容“怪”,又当如何发挥“才”,很有现实针对性。

  在中国人的评价标准中,“会做人”往往比“会做事”重要。曾有学者解释儒家文化之“仁”为“二人”,即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这固然有积极的一面,但过于强调“做人”,为搞好关系殚思竭虑,又耗去了多少本应用于钻研业务的时间与精力?从创新文化层面上讲,应当形成对“怪才”之“才”充分肯定的评价取向,而非苛求其脾气好不好、情商高不高;再进一步说,我们还需要更细致系统的保护人才和创新的制度,让“怪才”能有得其所哉的发展环境,而非只在“不拘一格”时才得到优待。

  之所以将包容“怪才”的问题提到制度层面,一方面,因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造创新,但创新并不容易,缺乏制度保护,“怪才”很可能依然会缺乏术业专攻的空间。譬如,创新的风险和成本实际上相当高。在现实经济社会运行中,尽管重大创新的收益率极高,但创新失败的概率要远大于成功的概率,不少创新者很可能费了半天劲而一事无成。再如,创新不仅仅是精神上、思想上、学术上的,也涉及人际关系、利益格局和社会地位。如果不从制度上形成一种保护创新创意、鼓励不同观念、包容不同性格脾气者的举措,所谓的包容“怪才”就很可能流于纸上谈兵。另一方面,国际经验也带来一些启示。例如,理念上源于德国、制度化于美国的终身教授制。在美国许多高校,荣膺终身教授职务的学者,如果没有违反特别的规则和底线,如学术腐败等,学校一般不能辞退教授。这就保障了学者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可以免受人际关系、利益关系的困扰,而获得了学术创新的巨大空间,鼓励了个性与创造。当然,终身教授制难免有不足,国外的做法也不能照搬照抄,但这启示我们,当具备了一种鼓励和保护创新的文化环境之后,从制度层面上来确保平衡好“怪”与“才”的关系,可以更加有效地普惠真才实学之人。

  还需强调的是,包容不等于纵容,“怪才”之“怪”,也应该有一条底线,那就是不触犯法律法规,不践踏作为全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观。恃才独行有格,恃才败德就是没品了。就像前两天某大牌导演的所作所为,如网友所言,“金熊”也褪变成了“狗熊”。

  如今,上海正在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能否处理好“怪”与“才”的关系,形成一种包容“怪才”的创新文化,并进一步通过科学合理的创新体制予以保障,也应是构建创新软环境、打造科创中心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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