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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跪拜”是孝道还是糟粕
//www.workercn.cn2015-01-14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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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孝文化别止于跪拜

  关于该事件的深度讨论,存在几个焦点问题:一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内核之一的“孝”是否在今日中国还有价值?二是作为当代中国社会公共观念“育婴房”的新式学校是否应该公开传播“孝”?三是学校究竟应该如何传播“孝”?具体而言,“给父母下跪”的孝道传播仪式是否合理?正是对这三个问题发生了认识困难,所以才导致对事件迥然不同的舆论价值判断。

  传统中国社会中,孝道文化的社会功能发挥具有正反效应:一方面,孝发挥了积极的社会整合功能,个体通过孝达成对家和国的自我认同;另一方面,孝发挥了负向的社会功能,在一个“口衔天宪”的长老社会中,孝本质上维系了浓厚的家国封建色彩,使个体权利话语难以生成。

  现代中国社会需要传播的“孝”本质上讲是“感恩”,这种“感恩”背后的价值观与“平等”、“自由”和“权利”的价值观并不冲突,这种被注入了现代性内涵的“孝”当然需要作为社会公共观念的“育婴房”——新式学校来传播,因此,学校公开化有选择性地传播孝道文化无可厚非。

  当然,孝的传播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连续教化行为,需要经过“知”、“情”、“信”、“义”、“行”等多面向的纵深习得过程,才能真正做到“内省”和“外化”。向父母下跪的孝道文化仪式只是间乎“知”和“情”之间的一个小环节,我们绝不能将仪式化中某个单一环节剥离出整个教化过程而武断地评价为作秀,也不能由此故意妖魔作为“感恩”内核的现代孝道传播,认为其是对个体独立人格和平等权利的背离。事实上,如果把向父母下跪仅仅看做是形塑以“感恩”为实质的现代孝道文化不可或缺的第一步,将之理解为一个集体性的仪式,那么这种仪式无疑具有更多的价值合理性:仪式功能只是在公开化的“他者面向”中形成内在的角色管制和心理认同:一方面,通过角色管制,从外化的角度使个体剥离而再塑超越性的自我;另一方面,通过心理认同,从内在的角度实现个体对孝道的公开化表达和确认。(李涛)

  【微观点】

  @阜曲二三里:到底是谁把“磕头”妖魔化了?向父母磕头怎么就成了互相不尊重了?孩子向父母磕头是对父母的尊重,父母接受孩子的磕头是对孩子的尊重!

  @没名儿挺好:孝是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但孝一定要用这种明显降低一方人格作为表达方式吗?孝就一定要先分清尊卑长幼吗?就不能有更深入、平等的思想交流方式吗?

  @系辞管窥:没有内容只有形式的东西是没有生命力的。不过组织者的良苦用心值得肯定。以孝为载体的中华文明要续接上并沿续下去,任重道远!

  @自贡社保陶永康:跪天跪地跪父母,却也无可厚非。但我更希望我和我儿子之间,除了亲子之间相互尊重之外,更能像朋友一样和谐相处。陪他成长,分享他成长的苦趣与乐趣,那种把我当最信赖朋友的感觉,好自豪!

  @小小坏小孩:我从来不让我家小孩下跪,父母也不让我下跪,孝心是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陪他说话看电视更有用,什么下跪,我的孝心还没这么高尚。

  @葩葩尊:其实,不管下不下跪,只要能让学生们真正的从内心感恩并加以行动就行。不走形式不作秀!

  以上网友言论摘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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