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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免费是穷人补贴富人?
//www.workercn.cn2015-01-07来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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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1月2日发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就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文字记录,其中,新闻发言人强调,如果高速公路免费,实质上是用应当针对更广泛群众提供普通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资源,负担了那些原本只有少数主体受益的社会事业成本,某种程度上说,有穷人补贴富人之嫌疑。对不使用或较少使用高速公路的其他纳税人群体而言,这恐怕又是另外一种不公平。(据人民网)

  穷人补贴富人?“神理由”不能服众

  交通部门“保卫”高速公路收费从来不缺少理由,对于很多理由,我们的耳朵已经听出了老茧,已经司空“听”惯,已经有了适应性。但这一条角度刁钻的“神理由”却大大出乎了我们的意料之外,让人错愕,让人啼笑皆非,非常的无奈——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听不进这条“神理由”的大多数人恰恰是“穷人”。

  高速公路免费是穷人补贴富人?别逗了!现在,汽车早已不是什么奢侈品(有些品牌的新车仅需三四万元,二手车还有更便宜的),早已进入了普罗大众的家庭,且车辆的普及化程度正在迅速提升,可以说,车辆已经成了大众普通消费品,有车的也大都是普通人,甚至是穷人,并不一定是富人。把有车与富人画上等号显然是偏颇的、牵强的、不符合事实和情理的;另外,坐客车的大都是普通人,而高速公路免费能够降低客车的成本,进而降低乘客的负担,普通人或穷人能够直接受益;还有,高速公路免费后,社会物流的成本就会下降,很多行业的销售将更加顺畅,商品的成本及价格也会下降,民众能够得到实惠。显然,高路公路免费的施惠对象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并非指向哪一个群体,因而高速公路免费也具有公益性,说高速公路免费是穷人补贴富人根本就站不脚,非常荒唐滑稽。

  其实,民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高速公路从一开始都绝对免费。高速公路建设要投入巨资,维护也需要大量资金,如果只让政府承担这些海量的成本有点不太现实,也难以保障高速公路的长远健康发展。本着“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让使用者付费,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能够得到民众的理解。民众反对的是:有些高速公路在达到当初预定的收费期限、还完贷款甚至赚得盆满钵满之后,还在不断地以各种形式“续命”,以旧面孔或新面孔收费。民众强烈期待的是:全面准确地公开各条高速公路的账本,让民众清楚地了解高速公路的投资主体、管理主体、收费年限、收费标准、每年的收支情况和累计收支情况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能够进行有效监督;每一条高速公路达到收费期限后,有关部门就兑现承诺,停止收费,即便有必要收取维护费,也要征求民意,确定能够满足需要的最低标准。(李英锋)

  引起反感,徒增笑耳

  山东省罔顾收费公路已经到期的实际,做出延期收费的决定之后,舆论一片哗然。公众普遍质疑山东省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合法性。针对质疑,作为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山东省交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质疑,其姿态值得肯定。但是,“高速公路免费是穷人补贴富人”的回应缺乏技术含量,根本不靠谱。对此,不仅富人会骂娘,穷人也不会领情。

  需要澄清的是,部分高速公路免费并非公共财政免费提供,而是这些高速公路收费已经到期(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年限上限)。这些到期高速公路停止收费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非政府与交通部门对公众的恩赐。到期高速公路延期收费违背了契约精神,也是违法行政。山东省交通厅新闻发言人不能以高速公路由公共财政免费提供来混淆概念。

  在笔者看来,已经到期高速公路延期收费,影响的不是少数富人,而是大多数人。因为不仅开豪车的富人上高速,开经济型汽车的人、物流企业、客运公司、货运公司与货运个体户也开车上高速,发言人能把这些人都归入富人的范畴吗?高速公路延期收费造成运输成本上涨,推高物价上涨,这笔账最后都会算到每一个消费者的头上。

  按照发言人的意思,高速公路免费会让富人占便宜。以此逻辑推演下去,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行业是否都要大幅涨价,防止富人占便宜呢?在笔者看来,政府即便要劫富济贫,也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通过税收杠杆来实现,而不是违法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政府除了依据合同约定提供周到的交通服务以外,根本没有理由延长收费期。否则就是失信于民的违约行为。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曾发布报告指出,过路过桥费是物流企业的沉重负担,37%的企业过路过桥费占运输成本比重超过40%.公路收费早已成为民生不能承受之重,某些地方不仅不想着减少收费公路,压缩收费年限,还绞尽脑汁延长收费年限,继续抬高物流成本,民生情何以堪?

  即便高速免费可能会增加车流量,即便某些高速公路还贷压力较大,政府也不能搞捆绑收费,株连收费,让已经收费期满的收费站超期收费。在民意不在场的情况下,政府单方面延长收费期限,继续攫取收费利益,显然难以服众。

  尽管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说,去年我国收费高速公路总体亏损617亿元。但是,记者查阅19家A股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财报发现,2014年前三季度这些上市公司的赚钱能力堪比银行(2014年12月28日《北京青年报》)。“”高速公路亏损“的说服力在哪里?来自审计署的专项审计结果显示,交通部门与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费用除了部分被用来还贷以外,更多的费用被用来搞房地产开发,购买股票;被用来给高速公路收费站养闲人,发放高额工资福利,甚至给某些官员搞利益输送。高速公路收费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挥霍,根本没有拿去补贴穷人,”高速免费穷人补贴富人“又从何谈起?

  “高速公路亏损”疑点重重,“高速免费穷人补贴富人”根本不靠谱。交通部门如此为高速公路延期收费诡辩,除了激起公众反感以外,徒增笑耳。(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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