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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钧:从“标题党”看媒体的社会责任
//www.workercn.cn2014-08-01来源: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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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社会中,媒体通常代表的是社会良心,于是社会便把话语权授予媒体,以对整个社会进行舆论监督。当然,要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自身,即时时刻刻站在社会良心的立场上说话。因此,对于那些企业化或市场化运作的媒体,不只是讲求一般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道德责任和公益责任方面上须有更高的担当

  “标题党”的误导和忽悠

  据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教授杨立新最近很焦虑,原因是30年前通过的《继承法》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为此,他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表达了对《继承法》中亟待修改的几个重要方面,如遗嘱形式、继承范围、继承人顺序等的意见。但是,这一篇很有见地的专家访谈,被“标题党”小编安上的标题给弄砸了。这个“司马缸砸光”式的标题就是《法学家: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乍一看,如果配偶排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妥,那该排老几?于是便引出了不少莫名乃至恶意的猜测。实际上,杨教授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他的真知灼见被扭曲了。

  截止到7月29日晚上8点,有54000多人在报道后面的跟帖中发表意见。其中得到支持最多的有2条。一条是“难道夫妻本应留有二心?杨教授是不是未婚或婚姻不幸?”支持者达3400多人;另一条是“继承法是不是将法学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妥了?”支持者达2600多人。更为搞笑的是:有网站还对此做了个“限定主题”的调查:“法学家称配偶作第一继承人不妥,你怎么看?”并主观设定了3个选项:“无不妥”、“不妥”、“说不清”。截止到同一时间,选择“无不妥”的占46.8%,几乎达半数。然而,以上参与发表意见的受众,从某种意义上说,都被小编误导和忽悠了。当然,也应该看到,芸芸众生中也有相当多的“看标题党”——看了标题再看别人的评论然后就迫不及待地表态——一种挥之不去的网络恶习。

  从某种意义上说,杨教授还算幸运的,在网上对“标题党”和“看标题党”表示不满的也大有人在。如“标题党引出了不少只看标题就开喷的SX”,支持者将近2000人;“小编断章取义骗取点击量,评论的人也不知道看没看内容,回避文章重点,瞎评论”,支持者达1800多人。在网络调查中,选择“不妥”的也有39.6%,应该算是对杨教授表示了支持。这部分受众基本上认真看了相关报道,真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应该是网络受众中的“正能量”。

  要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自身

  由此而引出另一个相关的话题是:有个MPA学生(公共政策专业硕士),本科学新闻,现在的工作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他与我讨论毕业论文,我建议他写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他问我,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与公共管理有什么关系?我的想法是:实际上,公共管理是以社会责任为道德基础的。现在国内一提起社会责任,就会想到企业,似乎只有企业才须讲社会责任,其实不然。现在国际上已经将社会责任全方位、立体化,几乎涉及经济社会的每一个方面。一般来讲,须包括政府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第三部门的社会责任。从社会责任涉及的范围而言,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公益责任。

  在当今中国,大多数媒体在经营管理上都已经企业化或曰市场化了,也就是说可以堂而皇之地追求利润最大化了。然而,如今要强调的是,即使在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看不见的手”其实都不止一只——我们大家熟知的“市场”是一只,另一只则是现在常常被有意无意地遗忘的“道德”。

  在一个社会中,媒体通常代表的是社会良心,于是社会便把话语权授予媒体,以对整个社会进行舆论监督。当然,要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自身,即时时刻刻站在社会良心的立场上说话。因此,对于那些企业化或市场化运作的媒体,不只是讲求一般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道德责任和公益责任方面上须有更高的担当。

  “吸引眼球”可以,但不能不讲道德

  以上这段话有“说教”的嫌疑,但就我而言,绝对讲的是真心话。看看我周围的专家学者,怕跟媒体打交道的十之八九,唯恐避之不及。我早年当过编辑,也当过记者,自以为对媒体比较了解,因此还有勇气时常跟媒体打交道。虽然也有吃亏的时候,但也付之一笑作罢。然而,我对标题党是痛恨的(对事不对人)。尤其是有的编辑从你的文章中断章取义地弄出一句话来做标题,其实完全歪曲了你的本意,窃以为很不道德。

  标题要“吸引眼球”,这可以理解。就拿杨教授的文章来说,他提出了一个新概念,“零顺位”。他的原话是“配偶应该是零继承顺序,即: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配偶跟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时候,配偶跟第二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配偶分得的)份额逐渐增加”。如果用“零顺位”作为关键词来做标题,效果会怎样呢?

  最后代表自己以及我一不小心就代表了他们的其他作者或受访者提一个不情之请:今后媒体编辑若要对文章标题作较大的改动,或者别出心裁地想给专家访谈配一个出彩的标题,是否先跟作者和受访者商量一下。记得以前打过交道的编辑中,沪上一家早报有位老师常常这样做,这是我的码字生涯中遇到的最为认真的一位编辑,认真得我曾经和他几乎争吵起来。遗憾的是,他现在被调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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