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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勋:校服自行选购非良策
//www.workercn.cn2015-07-15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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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联合学生及家长代表,共同组织设计校服款式,并由学生投票抉择,让学生家长参与价格谈判,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强化对校服生产的监督

  继国家标准委发布中国首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国家标准后,近日,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称,校服的生产和采购均应执行国标,学生可以自愿购买校服,也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7月14日《京华时报》)。

  校服因为质量不合格、款式陈旧、价格昂贵、涉嫌垄断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于校服的这些乱象,普遍性的观点认为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垄断校服的生产供应,学生及家长缺乏校服选择的话语权。的确,当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限制家长及学生的选择时,校服的价格、款式、质量等都由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说了算,而且校服的垄断性经营还会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正如近期江西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决定,从2015年9月开始,将不再对全省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亦不再收取商标使用费,沿袭多年的校服商标使用许可制度将从此取消。该部门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表示取消商标使用费就是铲除腐败的温床。

  当批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垄断校服供应,质疑关于校服存在利益输送成为舆论主流观点时,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完全放开对校服的管理,即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是否就是校服管理工作的良策值得思考与探讨。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其最主要的价值就是突出校园的特殊性元素,即反映出所在学校的特殊文化,那么样式的统一化则是校服制作最基本的要求,“五花八门、样式不一”的差异化不可能成为校服的内在价值。

  如果让学校自行选购,学生家长的经济水平、审美标准参差不齐,即使依照所在学校校服的款式、颜色采购,也有可能出现款式、颜色的差别,质量还不一定达标,这样就可能破坏校园的平等文化,助长攀比风气。如果学生自行选购的校服破坏校服的统一性,学生自身会因为感到另类而选择重新购买,学生的家长为避免自行选购出现的偏差,肯定会要求学校定点或者定商标,因此学校即使主动取消校服购买的定点、定商标也会面临家长选购的困境。

  当校服样式的统一性是其最重要的外在价值时,校服的管理必须紧紧围绕统一性展开,自行选购虽然能够让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撇清垄断嫌疑,但同时也是一种对责任的推卸。样式颜色可能出现偏差、对衣服质量缺乏辨别能力等都是自行选购校服的弊端,而且校服具有特殊性文化符号也不可能实现市场化竞争。鉴于此,笔者认为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联合学生及家长代表,共同组织设计校服款式,并由学生投票抉择,让学生家长参与价格谈判,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强化对校服生产的监督,严把质量关,这样就能排除学生与家长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涉嫌垄断的怀疑,还能避免自行选购的风险,在实现物美价廉的前提下维护校服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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