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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教师定期注册制需增同行评价
//www.workercn.cn2014-10-22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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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让定期注册制真正起到提高教师素质、淘汰不合格教师的作用,还应解决当前教师评审、考核中的行政化问题,实行教师同行评价。

  北京中小学教师将告别终身制。近日,市教委下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从2016年起,本市将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每五年为一个注册周期,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明年9月起,本市将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改革后的统考将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等科目考查。

  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从2011年开始推行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并于当年启动试点。2013年9月3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会议指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建立健全。

  很显然,北京市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对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总体部署的“落地”。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定期注册主要为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淘汰师德有问题,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这也回应了舆论对当前中小学教师师德问题、个别教师素质低等问题的关切。同时,要让定期注册制真正起到提高教师素质、淘汰不合格教师的作用,还应解决当前教师评审、考核中的行政化问题,实行教师同行评价。

  我国中小学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是由行政部门(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行政)主导的,由于行政评审泛滥,中小学教师普遍存在压力过重的问题。相当数量的教师缺乏职业荣誉感,充满职业倦怠感。只有建立教师同行评价体系,按教育标准而非行政标准评价教师,才能让教师有教育理想的追求,也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现在不少学校考核教师的重要指标,就是升学率、学生平均成绩,如果考核的指标不变,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定期注册的依据,教师们还是会围绕原有的行政指标教学,基础教育的局面就难有改观。

  具体到实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更应由教师同行委员会来评价、考核教师,而不能由行政部门来考核。行政考核的严重弊端是,在突出行政政绩的同时会掺杂利益因素。一些教育教学并不突出,但会搞关系,讨领导欢心的教师,会获得好的评价和发展机会,而一些对办学提出批评意见(尤其是直接批评教育部门、学校领导)、被领导视为不听话的教师,就很可能考核不通过,不能注册。如此一来,定期注册制,会成为有的领导治教师的一种手段。这在推行教师定期注册制过程中应该注意。

  总之,推行教师定期注册制,需同步推进学校自主办学、教师同行评价改革。只有学校摆脱行政的干扰,校内实行民主管理,教师的教育教学才能不受行政的制约,教师的评价才能关注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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