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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明:厦大“诱奸门”:联名信无益于查清真相
//www.workercn.cn2014-07-22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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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汀洋等举报厦门大学教授、博导吴春明诱奸女学生的事件仍在发酵。7月21日《东方早报》报道,吴春明本人在校方的调查过程中并未承认此事;同时,支持吴春明的122名历史系学生发了联名信,信中称赞“吴春明老师治学严谨”,称“指控吴老师利用导师之便对众多女生行不轨之事与事实不符”。

  网上很多人批评学生不该写这封信。我不同意。作为吴春明的学生,将自己眼中的老师是什么样子告诉学校、公众,学生们有权这么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生写不写这封信,而在于有关部门如何评估这封信的价值,以及它对正在进行的调查可能产生怎样的影响。

  “吴春明老师治学严谨……关心学生的生活……关心学生的就业”,我相信联名信上写的这些,都是事实。然而,它们是否是事实,和他是否曾经诱奸学生,没有关系。

  “我们历届学生并未听闻或经历吴老师任何不适当的行为”,也应该是事实。但一部分人“并未听闻或经历”,仍然不能否认诱奸事实的存在。至于举报人“因为她个人原因,博士未能如期毕业。不知从何时起、因何原因她突然对吴老师发难”,仍可能是事实,但即使她举报动机不那么纯粹,也不影响事实有无。

  可见,无论联名信将当事教师描述得多么好,它对于解决他是否曾诱奸学生的问题,却无任何帮助。联名信的价值仅在于,一旦被举报的内容查实,有关部门可看在一贯表现不错的份上,给他一个相对轻缓的处罚。

  看到老师蒙受“不白之冤”,出于义愤而写这封信,我相信这是学生的初衷。不过,如果吴老师是被人诬告,这封信还不了他清白。更让人担心的是:正常的调查会不会因为这封信而被延误甚至搁浅?

  我注意到《东方早报》报道中的一句话:“目前,厦大有两股力量在进行拉锯”。“两股力量”,一方倒吴春明,另一方要保他。对于前者来说,倒吴的动机未必那么纯粹,但如果诱奸的事实存在,那么,查清事实就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合理要求。而对保他的一方来说,一旦吴诱奸学生的事实被确认,除了他本人,负有领导、监管职责的同志也难辞其咎。一些人以保他的方式保自己,即是趋利避害的选择。

  我不敢没根据地说联名信是有人策划,但它却在客观上为拖延调查甚至让调查转向提供了机会。“学生这么爱戴的老师能干这事儿?一定是诬告”,“调查处理这么好的老师,会伤了教职工的心”,一旦这些成为拖延调查的借口,事情离不了了之,也就不远了。

  所以,有必要再次强调:联名信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诱奸有无的问题。无论从给受害者公道还是给被诬告者清白的角度出发,调查并公布真相,都应在第一时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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