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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伟:学生安全依靠国家这位“大家长”
//www.workercn.cn2014-05-23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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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才是孩子的最高监护人。这是世界众多国家公认的儿童保护的基本原则“国家亲权”。

  中国人爱孩子是出了名的,俗语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句话形象地描绘了中国人对孩子的爱之深。然而,爱之深,就责之切,这也是很多人一贯的念头与作为。

  我们把孩子当成自己梦想的延伸和希望所在,唯独没有考虑孩子的梦想和希望。在这一点上,有时候学校也是一个“大家长”,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工具”。我们不否认,家长为孩子成长付出了不懈努力,有时甚至是在忍辱负重地生活,但同时,我们给孩子的压力之大也超过了很多孩子的承受能力。

  短短一周里,我们就看到几个孩子的悲剧,杭州的一名小学生因作业问题被家长体罚致死,杭州一名女中学生坠楼身亡,南充一名13岁的少女留下7封遗书从教学楼坠亡。我们已经无法明白她们内心的恐惧和绝望,即使捶胸顿足的悲痛也无法挽回她们曾经的笑容。

  这不是几个家庭的悲剧,这是我们共同的悲剧。

  当生命都不能得到善待,所谓的爱、学业、成就都是毫无价值的。我们惭愧的是我们面对这些悲剧的无力感。在这个时候,教育者不应该袖手旁观或者忙着撇清责任,相反,我们必须反思我们为什么没能够及时向她们伸出温暖的手;当我们身影高大地站在她们面前,我们为什么没有给她们安全感和勇气,甚至摧毁了她们对未来的勇气。

  威胁孩子安全的事情很多,有网友求助说,青海省民和县巴州镇一个孩子被后母虐待,伤势严重,但报警无用。派出所说证据不足,没法管。我们还不知道事实真相是什么,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派出所的行为是一种常态。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家长对孩子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对孩子的打骂同样在他们权力之内。家长是这样认为,社会乃至政府的工作人员也有不少人有这样的观点。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可全新的“家长观”,孩子不是家庭的“私产”,而是国家的未来,儿童保护首先是政府的责任:国家是孩子的最高监护人。这就是世界众多国家公认的儿童保护的基本原则——“国家亲权”。

  仅仅从家庭层面考虑孩子的安全,已经不足以适应时代的要求了。当家庭力量在保护孩子力不能及的时候,或者是出现虐待孩子时候,国家这个大家长就应该出现了。

  作为儿童最高“父母”的国家和各级政府,必须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少年儿童,国家有权对虐待和遗弃孩子的家长进行处罚,以保护少年儿童的利益。从“国家亲权”原则来说,政府应该承担起首要的责任,而不是把保护孩子仅仅看成是家庭的责任。

  保护孩子的安全,这是最起码的底线,怎么努力都不过分。但有时候,我们还是有些懈怠。湖北黄冈麻城市南湖办事处五里墩小学发生一名男子闯入校园持菜刀砍人事件,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尽管教师与之殊死搏斗,保护学生安全,但其中的问题我们无法回避,学校在安保方面存在明显的漏洞,教育部门一再强调的各种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才增加了悲剧发生的几率。

  有时候仅仅事后的补救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更完备的体制和法律框架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在学校安全问题上,不应该因区域而有过多差异,基本的安保配备和制度建设应该有更统一的标准。这是国家“家长”的责任。为此,政府要从法律、政策、经济等各个方面提升对儿童权利的尊重与敬畏,奉行并落实“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让儿童拥有一个安全的童年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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