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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动三轮车不可一禁了之
张西流
//www.workercn.cn2016-03-14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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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河南郑州市区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一些快递公司的小哥改用两轮木质板车来送货。据了解,郑州90%的收件和投递工作,依靠电动三轮车来完成。如何规范和解决影响末端投递的电动三轮车通行问题,是行业主管部门与交通部门共同关心的问题。(3月12日《京华时报》)

  勿庸置疑,郑州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对于促进城市交通安全通畅,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的确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自行车费力,公交车费时,私家车费钱,电动三轮车成了越来越多的工薪族及商家首选交通工具。问题是,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等于是将电动三轮车“一棍子打死”,这显然触及到了部分商家及市民的利益。

  事实上,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不仅浪费了资源,也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其后果是,一方面,容易让“禁电”的动机,被市民理解为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趋利行为,造成误解;另一方面,不利于普及相关法规条文,难以让“禁电”真正步入思想认同、执法跟进的良性运行轨道。特别是,一纸禁令始终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规范商业行为才是根本。目前,快递、纯净水、液化气等行业,均依赖于电动三轮车送货,如果全面“禁电”,显然不利于这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违背了交通便民的初衷,部分商家和市民有抵触情绪,也在所难免。

  可见,对于电动三轮车,不可一禁了之。换言之,城市“禁电”,显然不如“限电”,而“限电”,主要是“限行”和“限速”。应在城市交通主干道做出电动自行车“限行”规定,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比如,已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如何处理、商业销售渠道如何规范等。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上下工夫,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只有市民心平气顺了,才有利于“限行”的顺利实施。

  特别是,“限行”关键是“限速”。可见,对电动三轮车进行登记、上牌、办证、限速等专项管理,显得十分必要。特别是限速,应成为遏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减速器”。电动三轮车出厂时本来就设计安装了限速线的,但商家受利益驱动拔掉限速线,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因此,要治理电动三轮车超速,最重要的是把住源头,比如对电动三轮车实行限速设计,取代限速线等。还有,要让限速与普法同行,让一些市民知法、懂法,这样他们才不会会违反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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