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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燕:降低生育险费率只是开始
//www.workercn.cn2015-07-30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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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要求,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存量的地区,下调费率。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指出,这次调整之后,部分地区筹资比例可下调0.5个百分点,估计一年可减轻单位负担120亿元左右。

  包括生育险在内,中国社保5类险种,总的费率偏高早被诟病,甚至缴费比例高过了一些发达国家。但是,因为我们社保欠账太多,人口红利又开始下滑,简单降低社保费率也不可行。例如,养老缺口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解决缺口问题,别说降低社保费率,如何保证现有的社保体系正常运行都是问题。

  具体来说,五险中费率和占比最高的养老保险,确实不低,但现行国家养老体系的制度安排存在问题,历史欠账太多、统筹层次太低、多轨制待解。同时,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做得不够好,养老基金放在那里变相贬值……导致,如果简单降低养老费率,未来退休之后,公众的养老待遇将更低。相对而言,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占比本身不高,不少地区也有结余,下调空间相对较大、难度较小。正是因此,今年6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降低工伤险和生育险。

  不过,社保中的以上三险,占比本身不高,即便降幅不小,而且也不是每个地区都有机会下调,整体上为企业、职工的减负并不明显。正如新华社在报道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时所称,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相较于每年数万亿的社保收入,270亿元确实不多。但无论如何,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三险的适当降低,至少也为部分企业减轻了负担。特别是根据各地存量情况,而非一刀切要求都降低生育险,作为一种定向调控也更符合各地和企业、职工的实际。

  于当下而言,能够通过以上三险适当降低社保总的费率,至少也是好事。但从长远看,这还远远不够。当然,也并非简单要求降低养老保险的费率,上文分析过的,降低之后又有新的问题。降低社保费率的必要性、合理性毋庸置疑,只是尚需要多项配套改革的同步推进。

  譬如,一方面需要加强国家责任,逐步解决社保多轨制的弊病。最近养老金并轨开始实施,虽然过程必然漫长,但至少值得鼓呼。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政府部门更不应该退缩和卸责。政府应该给企业减税,并切实降低各种费用。很明显,税费减下来之后,企业才有更多的钱可以用于给员工购买社保,这其实是多赢的结果。既有利于经济更好发展,也促进就业,完善的社保体系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另外,有不少学者和官员,包括财政部长楼继伟都建议,应该考虑划拨国资充实社保。我们正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划拨部分国资给社保部门,不存在国资流失的问题,同时作为国企股东的社保部门,客观上也有利于改善国企的治理;如果划拨部分国资给社保机构,则一方面减轻财政的负担,可以让公共财政的钱用于更多亟需的社会民生领域,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等于给中小企业减负。如上所述,总而言之,划拨国资充实社保无疑是多赢之举。

  凡此种种的办法和举措还有很多,只要是有利于充实我们社保盘子、提高运行效率、减轻公众和企业社保负担的办法,都值得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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