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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科峰:完善消法让消费有尊严
//www.workercn.cn2015-06-17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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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最高法正在抓紧制定《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力争在年内出台。(6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去年新修订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广大消费者撑起了腰杆,初步做到了消费维权“有法可依”。然而,想要完全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却并不容易,其中一个很大的障碍就是,法律规定仍相对“粗线条”,对于很多现实消费纠纷,性质界定困难。最高法抓紧为新消法配套执行操作细则,可谓正中要害。

  现实消费领域各种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法律文本也必须与时俱进,很多时候,这种进步是通过配套细则、增强可操作性来体现的。譬如消息中提及的“网购货物遭冒领由销售者赔偿”一项,因为涉及网购中不可或缺的“运输交付”环节,在卖方与买方交易过程中,双方对责任分割具体节点的认识可能出现分歧。具体到通报中列举的案例,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下只能主要依据《合同法》相关内容,逐层厘清买方、卖方、运输方三者的责权利关系,以及最终认定“网购货物遭冒领由销售者赔偿”。假如在此后为新消法配套的解释细则中,将这样在现实操作基础上总结的经验作为明确规定,势必简化了此后此类案件责任认定的麻烦。而这样的规定也必将倒逼网商们慎重对待货运物流环节,从而客观上减少此类纠纷的再发生。

  落实新消法,是一个由面及点,由粗而细的渐进过程,也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发展、完善的过程。我们欣喜地看到,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在电子商务快速崛起之时,最高法也在以极其谨慎的态度积累经验,尽可能快速地为新消法配套执行细则。而这样的配套细则,无疑将在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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