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陈 俊:社会抚养费不能成糊涂账
//www.workercn.cn2014-05-21来源: 南京日报
分享到:更多

  江西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不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公众对社会抚养费用途的质疑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公开了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共计超过200亿元。但社会抚养费支出信息不透明,引发多种猜测。此次事件说明,个别地方社会抚养费使用确实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从而证实公众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如果有关部门仍然对社会抚养费的支出情况支支吾吾,讳莫如深,只会加剧公众的担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要改变社会抚养费“收得爽快,用得糊涂”的现状,必须将社会抚养费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而根据2008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该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情况,并接受上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已有的案例和公众的呼声表明:到了给社会抚养费算笔明白账的时候了。各地计生部门应当规范行政行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支出予以规范,对相关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社会抚养费使用细则,完善社会抚养费预算收入管理制度,为加强社会抚养费的监管提供法律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抚养费“晾晒”在阳光之下。(陈俊 吴俊)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