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经济-正文
药企“小散乱”该怎么治
葛新
//www.workercn.cn2016-02-19来源: 解放日报
分享到:更多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近年来,虽然我国医疗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医药企业增长迅速,但是普遍存在着规模小、管理乱、盈利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为此,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其中强调,支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培育龙头企业,解决行业“小散乱”问题。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流传着“要想富开药铺,当县长办药厂”的口号,在其推波助澜之下,中国几乎每个县都有自己的小药厂。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的制药企业多达1.3万家,药品商业企业达42万家,但制药企业前十强占比产业市场份额仅为15.2%,而美国制药前十强的这一指标则为52.3%.过于分散的产业现状背后是一大批缺乏竞争力的中国医药企业,积贫积弱,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等方面几乎无力投入,对内造成极度的资源耗费,对外则各行其是,使出口药品完全丧失了应有的话语权。

  解决医药行业“小散乱”问题,首先要建立全国统一、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巧立名目出台了不少排挤外地优秀企业、强化本土企业的规则,比如以支持创新为名提高本地企业产品中标价格,以考核方式要求本地医疗机构优先选用本地企业产品等。要废除这样的不合理规则,就要求各级政府制定权力清单,从根本上消除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让市场机制在医药行业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

  其次,完善药品定价机制,取消外资药品的定价特权。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极大挤压了民族医药产业的生存空间,使得中国自身的医药企业很难做强做大。应分阶段取消外资药品中非专利药“超国民待遇”的定价政策,分期分批解决外企非专利药的价格虚高问题。在此基础上,各省区药品招标应全面回归“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基本原则,根据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要素对投标企业进行全面综合评分,摒弃“由价格最低者中标”的简单做法。

  第三,鼓励通过兼并和收购解决企业之间发展失衡的问题。对经营费用率高、销售半径小、管理经营质量差等无法正常运转的“小散乱”药企,政府要勇于关停,鼓励有实力的大公司实施兼并收购。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