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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日,网络上大家都在议论“穿山甲事件”。这只可怜的穿山甲不是在窝里,而是在锅底。一位名为“Ah_cal”的网友发微博称,“在广西考察期间,受到当地政府的欢迎,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地爱上这野味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条微博是2015年7月15日发出的,这一陈年旧事被刨出后引发了舆论地震。究其原因可能有两个。首先,而今节假日作风建设引人关注,在高压态势下,很多违纪行为有所收敛,相比之下,这样高调晒吃喝的饭局无疑会让人们形成认知反差。其次,穿山甲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老百姓熟知。吃穿山甲是违法行为,这是常识,一个人违了法,却公开违法事实,这当然会让人瞠目结舌、引发围观。
相关资料显示,这位名为“Ah_cal”的网友被大家称呼为“穿山甲公子”。他是个港商富二代,他的微博基本都是在炫耀自己。他与各路官员谈笑风生,吃保护动物,喝特供茅台,出入飞机驾驶室……当年,“大师”王林也是这样走入人们视线之中的。说到底,这是一种变异的圈子文化。通过这样的炫耀,在人情社会里,办事会更顺利,门路也会越来越多。所以,很多商人都会把自己与领导的合影摆放在办公室最醒目的位置。
此外,抛开就事论事的逻辑,这个事件其实折射了一种现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少人特想获得别人的羡慕,都想在自己的身上涂抹“特权”色彩,以此炫耀其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比如,他们认为,别人要遵守法律,自己却可以不遵守;别人毕业需要找工作,而自己则只需要一个电话找关系;别人辛苦打拼上十年也买不起房,而自己随便就有好几套。他们在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挑战公平正义,并试图通过这种挑战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满足自己空洞的自信。
当然,由此又派生出一些贪慕虚荣的现象。比如,一些女孩照相,一定要站在宝马和奔驰旁边摆拍,可是宝马明明不是自己的,她却要配文说“去哪玩”。还有一些人“千穿万穿,牛皮不穿”。他们原本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想被人羡慕和高看一眼,成为朋友圈里的核心话题人物,可最后得到的不是赞美,而是吐槽和恶心。郭美美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
我一直以为,被人尊重是需要条件的:一曰人品;二曰能力。二者是或然关系。朴实有才的贫家女受人敬重,而拎名包、开豪车,出入名门的女孩不一定会被人尊重。这几天,通过《中国诗词大会》走红的上海高中生武亦姝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个00后美少女满足了人们对古代才女的所有幻想”,这是很多网友对她的评价。相较而言,诸如“穿山甲公子”一类人,只会让人产生审丑疲劳。
是的,一个连法律常识都没有的人是可怜的,一个只知道以炫耀刷存在感的人是可悲的,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却总是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是不幸的。他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像一只朝着太阳活蹦乱跳的猴子,只能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资。毫无疑问,真实、有价值、有厚度、有暖度,才会让人打心里钦佩,才会有亲和力。时下不少人应该正确认识被人欣赏的内涵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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