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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裸奔,网站平台难辞其咎
谢晓刚
//www.workercn.cn2016-09-07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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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有网友反映,用多个搜索引擎搜索“手持身份证照片”皆出现大量相关图片,人脸清晰,身份证等关键信息明白无误,不少网友担心“这么重要的信息就这么暴露,太危险”。记者发现,其中有弱势群体的求助信息,也有网店店主为取得消费者信任主动公布,还有人晒出的是欠债者信息。律师提醒,公民发现信息泄露后可向有关单位投诉举报。(9月5日《北京晨报》)

  法律条规并不少,方方面面也齐全,无论是《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还是《刑法》都对于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做出了明确的维权条款。

  问题到底出在哪?

  京衡律师事务所余超律师表示,手持身份证照片暴露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短板,他提醒公民不要随意向不正规的互联网平台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以防被不法者窃取利用或倒卖谋利。“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轻则被广告骚扰,重则被骗取钱财。”

  这个短板并不在于法律的缺失,而在于民众自我维权意识不强,执法部门执法力度有限。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信息都可以通过在线进行传输,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可以不见面,打打字、语音视频都可以,再加上智能手机的普及,个人隐私很难真正成为隐私。于是乎,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拿着别人的信息到处叫卖,干着违法收利的勾当,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因个人信息泄密而带来的网络诈骗案件。

  手持身份证照片在网上的裸奔,恰恰说明了部分民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也从侧面暴露出个别单位和网站平台缺乏应有的保密自律,直白地说双方在个人信息保密方面都属于法盲。一方不知道个人信息泄密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困扰,一方并不知晓什么叫故意泄露他人信息罪。

  互联网时代,信息、资源的共享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给全球人们的生活和经济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人与人之间似乎没有距离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就也应该是裸奔的,法有令则为禁,无规则即为最大规则,个人信息容不得他人恶意使用和泄露,否则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侵害,更会在无形中破坏着社会的良好秩序。

  因此,执法部门必须硬起来加大线上线下对个人信息泄露行为的打击力度。治病要治本,不能等到造成了严重后果、舆论大波,才开始挽起袖子动作起来。而应该加大日常对网站平台、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倒卖个人信息、随意张挂个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的,坚决予以查处,缩小以倒卖个人信息为利者的生存空间,在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以正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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