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媒体报道,6月1日,有“史上最严”控烟条例之称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开始执行。“北京控烟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室外排队等场合禁止吸烟,违者将被罚最高200元。
统计显示,我国烟民超过3亿人,被动吸烟者约有7.4亿人,包括1.8亿儿童。对被动吸烟的人来说,北京今起实施“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的确给人以信心和期待。不过,“史上最严”若不能落实到执行层面,其实效恐难令人乐观。
这几年,除北京外,全国已有十几个城市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控烟。不过,多数地方的实际控烟效果并不好。之所以如此,原因并不在于规定不严,而在于执法不力、处罚不重。在实际执法中,“一家执法”的卫生监督机构,其监管能力难以覆盖到所有区域和行业,而且对违规吸烟者的罚金只有区区几十元。结果,这样的控烟法规,就像没牙的老虎一样,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北京控烟条例”同样存在类似问题。比如,条例明确了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责任,明确了个人发现吸烟行为的权利,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不论经营者、管理者,还是个人,只能对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于不听劝阻者,他们只能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可想而知,面对面广量大的吸烟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恐怕会挂一漏万。而且,等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再来处罚,怕是连黄花菜都凉了。即便处罚,也不过处以个人50元罚款、经营者管理者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此违法成本着实太低。
“最严控烟条例”只有长出“钢牙”,方能真正有效。而要做到这一点,既要加大执法力度,更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管”加上“重罚”,也是一条重要的国际经验。根据报道,在美国,在宾馆吸烟者要支付200美元的清洁费,如果在位于马里兰州的家里吸烟,烟味被邻居投诉可能要招来高达750美元的处罚。在澳大利亚,在禁烟场所抽烟要被罚550澳币,将近4000元人民币。禁烟场所经营者如果是个人,将会被罚1100澳币。如果是公司,将会被罚款5500澳币。在上述国家,这些重罚举措严格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了令行禁止之效。
杨红兵:细化的禁烟细则才有力 2011-03-25 |
白建军:禁烟要有“名”有“实” 2011-05-04 |
桐子岚:打击控烟“重灾区”更为直接 2012-06-21 |
万 木:违法抽烟罚款这次得动真格 2012-06-21 |
评论图说:形同虚设 2013-05-17 |
形同虚设 2013-05-17 |
禁烟立法应重制约轻处罚 2013-12-13 |
房清江:禁烟立法应重制约轻处罚 2013-12-13 |
“控烟手势”如何避免“中看不中用” 2015-05-13 |
千龙网:“一天不卖烟”不如打破利益潜规则 201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