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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山:文化管理要有“文化”
//www.workercn.cn2014-10-27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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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包含“百里负米”“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大家熟悉的典故。但其中一则“埋儿奉母”让人难以接受,不仅被批判为“愚孝”,甚至被批评为鼓励犯罪。(10月26日新安晚报)

  “埋儿奉母”典故讲的是晋人郭巨,因家庭贫穷,害怕有了儿子后不能侍奉老母,于是和妻子商量,决定挖坑将儿子活埋。还好挖坑时挖到一坛子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孩子因此幸免于难。这则故事宣扬的理念,无疑与现代社会价值观相悖。在网上的评论中,多在指责制作部门把糟粕当做精华、提倡愚孝不顾伦理,并将话题延伸到如何弘扬孝道上。其实,大可不必过度解读为制作部门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道德底线。更大的可能是他们只是照本宣科,机械地执行领导指令,既不了解广告内容,也不关心宣传效果。

  这并不是凭空猜测,接受记者采访时,广告制作单位的负责人解释说:“选用二十四孝是上级领导作的决定。”这话说得很实在,街头的公益广告出自谁手?绝大多数设计者不是专家学者,也不是艺术家,而是地方或部门领导。领导的文化水准和审美情趣,决定了公益广告的内容与艺术品位。好的公益广告应该既通俗易懂、有创意、有感召力,又亲切温馨、饱含人性关怀。但反观部分政府主导的公益广告,或简单粗暴,或教化色彩太浓、内容空洞乏味,或创意雷人、格调不高。就如六安这则公益广告,领导点题之后,制作单位就当成一个任务,执行就好,至于广告的内涵与目的他们不必思考,思考了也没用——即使发现些许不妥,又怎会“不知趣”。于是“埋儿奉母”就与“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混在一起,蒙混过关。

  公益广告倡导的是社会文明,其设计制作当然要吸收借鉴传统文化的元素,但更要注重先进文化引领,摒弃传统文化中腐朽陈旧、不合时宜的部分。这就要求城市文化管理要有文化,懂得取舍,学会甄别,提高文化管理水平,传递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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