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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洪洋:深化户籍改革 实现城乡自由流动
关注户籍改革系列评论之一//www.workercn.cn2014-07-31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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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规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在评价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时,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是的,对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稍有了解的人都能掂量出这份“改革方案”的分量,并认同“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的判断。

  略为梳理一下历史脉络,我们发现,从1958年开始实施的《人口登记条例》为起点,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走过50多年。“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的二元分法,为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提供了详细的、周密的制度安排,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在很长时期内,“墙内”、“墙外”是两个封闭的“世界”,甚至还出现“倒吸现象”——城市从农村中“抽血”。最终,以户籍为载体与标签,呈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的就业、居住、税费、教育、医疗、社保、卫生、金融等等诸多领域的公共福利落差,就是户籍制度中不合理部分被不断强化与固化的结果。仅以高等教育为例,相关统计表明,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自1990年代起不断滑落。像清华大学2010级农村生源仅占17%。现实是,超级中学是各省重点中学的升级版,它们大多位于省会城市,拥有丰厚的教育经费与政策支持,每年几乎垄断了其所在省份北大清华的名额,农村高中难望其项背。

  户籍制度改革,抹掉“农民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界线,剥离盘附在薄薄户口本上的福利沟壑,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的基本功能,大大降低人口流动的门槛,对我国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在城市常住暂没有落户的人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利好。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筑梦,逐步享受到城市提供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既是对过往户籍制度的一次纠错,对广大农民的一种补偿,也是城镇化进程的一双推手,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正面效应不可低估。

  一项涉及全体国民的重大公共政策调整,仅有原则性指导意见还远远不够,每一个与户籍有关的权利与福利,都必须进行同步改革,使之与户籍改革主旨相契合。譬如现行的计生、社保、养老等公共政策,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之间还存在一些差异,改革要向哪一边看齐?还有,有了“顶层设计”线路图,还必须有“地方落实”的时间表,不能再各自为政,自说自话,从而损害改革设计的整体性与连续性。

  最后还要指出的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仅着眼于让农村人进城是不够的,一个合理的、便利的户籍制度应该是,实现所有人口的自由流动,一切的公共政策都应该服务这一目标。这意味着城里人也可以走出去,走到其他城市,甚至走向农村,在农村扎下根来。从这个高度要求,户籍改革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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