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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查理:父亲家暴打死女儿,法律必须“零度容忍”
//www.workercn.cn2014-05-22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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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学习成绩不好,父母难免难过,看到孩子又抄作业,更是“恨铁不成钢”。于是,打一顿,让孩子长长记性,这是很多中国家庭教育孩子的方法。惩罚的目的原本是改变孩子的不良习惯,然而19日晚上,就读于杭州下城区某小学四年级的女生小莉,却因抄作业被当保安的父亲过度体罚致窒息,后经医院长达15小时的竭力抢救,还是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5月21日《青年时报》)

  虐待儿童是个全球性问题,但“因为爱你,希望你好,所以打你”却成了典型的中国式诠释。小莉的父亲信奉这样的思维,多少皮肉之苦加诸女儿可想而知。然此次抄作业被打成了最后一次,因为被绑女孩最终窒息致死。这是一出悲剧,小莉已感觉不到疼痛,但再多的忏悔和泪水,也救不活枯萎的花朵。社会大众虽为此震撼,小莉们的悲惨却还会上演,因为家庭暴力即犯罪行为的观念还有万里之遥。

  从家庭生活来说,家长的角色和强壮的身体,让父亲在小莉面前占有优势,他既可以主导家庭生活的走向,还可以决定子女的教育方式。小莉父亲简单粗暴,于是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恨铁不成钢等就成了教育子女的信条,暴力就成为家庭教育的内容。这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虐待,即便小莉侥幸躲过此劫,未来也很难形成健全人格。

  从法律保护分析,中国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才让家长敢把暴力施加到子女身上,外人即便看到也很少干涉或制止。只要家庭暴力还未升级为刑事案件,即便报警公权力也很少提前干预,因为我国法律对儿童的保护远远不够,因为没有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执法者一般自认为是消极处理态度的调解者身份。

  从社会思维而言,家长将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当成人身依附关系,导致子女很难获得和家长一样的平等权利,无论是溺爱还是挨打,都丧失了选择的自由。或者说,传统社会思维仍有很大影响,在家长面前,即便子女已经成年,只要还没结婚生子组织家庭,成为家庭生活的主导者,就不具备完整的社会权利。

  与其相比,西班牙一位华裔女性帮儿子刮痧治病,老师发现瘢痕之后立即报告警察,儿子被送往福利中心,母亲被抓并依法起诉。高价请了律师和专家,详细解释了刮痧问题,在法庭上经历多次博弈才夺回监护权。因为,美国、西班牙、英国等国家的法律,对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都采取“零度容忍”原则,包括家庭暴力及虐待子女。用完善的法律保护儿童权利,正是我国保护儿童的最大短板。

  为了让其他儿童不再重复小莉的悲剧,在保护儿童这一件事上,法律触角必须进入家庭的范围。不仅要断一断家务事,还要区分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界限。也就是说,急需将现有的法律整合,出台“家庭暴力保护法”,只要发现家长虐待儿童,就剥夺他们的监护权,由国家专门机构代为抚养。也就是说,公权力必须成为秉持积极态度的执法者和服务者。而且,不妨借鉴美国警方介入反家庭暴力运动的经验,执法者不但要预防犯罪,还要参与社区建设和解决各项问题,第一时间发现虐待儿童等侵犯人权的行为。

  就我国儿童面临的严峻现状而言,仅依赖法律的保护还不够,因为公权力的干预很难立刻取得预期的效果。故此,还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调解制度,法律之外还有专门的“调解条例”用温和的方式解决冲突,不中断父母和子女的接触。积极的公权力是调解的保障,二者并行不悖。

  父女关系十分亲密,但亲密的伤害带来无尽的痛苦,从对侵害人权行为“零度容忍”开始,通过宣传、调解等办法,厘清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界限,才能让亲密更长久,让伤害去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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