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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松:让法治意识植根人心
//www.workercn.cn2015-04-23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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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可见,法治不是口号,不是条文,而是应植根于心中的一种观念,一种意识。

  党员干部要使法治意识植根心中,就需自觉学法懂法,做思想道德上的模范。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前不久发生的河南淇县一电管所长因与一家KTV发生小摩擦便扬言“给你们停电,让你们尝尝‘电老虎’的厉害。”于是,全城近半区域便因此停电长达6小时。诸如此类的“我是政府的,我就是王法”,“谁耽误发展一阵子,我就让他难受一辈子”的官员雷人语录的不断出现,正是部分党员干部法治知识浅薄,法治意识缺失,道德操守失范的体现。

  党员干部要使法治意识植根心中,还需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办实事的能力。“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法治的生命力重在实施,它存在于每一次执法、司法实施的过程中。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经受住华丽世界的种种冲击和影响,自觉抵制私欲膨胀,战胜物欲诱惑,将自己的言行关进法规制度的笼子,凡作决策、处理问题,都要先找法律依据,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时时牢记自己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才会极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也才能真正植根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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