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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琦:限制“怪建筑”需给艺术留空间
//www.workercn.cn2014-12-17来源: 中工网—《江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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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北京市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工作会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座谈会。针对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怪建筑”,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会上表示,北京将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12月3日《京华时报》)

  “大裤衩”、“白宫”、“大背头佛像”……近年来,一些奇奇怪怪的建筑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人们面前,虽然饱受人们非议,但也确实赚足了眼球,提高了建筑本身及地方的知名度,或许这正是建筑者背后的本意?一味的贪高贪大、求洋求怪,成为近年我国建筑业的潮流,但是艺术是创新的,更应是大众的,尤其是关系到人们民生生活的建筑艺术更不能只追求标新立异的艺术化,而忽略了服务方便人民的大众化,否则艺术将丧失其生活的土壤。

  今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也特别提到“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建筑不比其他艺术品,创作失败不是撕一张画纸那么简单。庞大的建筑立起来了,钱财被大量挥霍了,它牵扯到的不是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个社会的利益,一旦失败将无可挽回。建筑应更具有持久性和实用性,实用才应是建筑的根本。因此,现在北京将推出针对建筑方面的规定,可谓是正当其时。建筑们也到了该找家长管一管的时候了。

  当然,给建筑们找个家长,制定法规管控是一方面,更要给建筑本身留下艺术的自由空间。因此,法规的制定不应过于苛刻或死板,应避免色彩、体量等硬性指标,而应着重于实用性、环境整合性等方面的考量,杜绝粗糙的抄袭现象。

  同时,审核团队也不能局限于固定的几个人,而应综合各方的意见,避免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发生。我国多座怪建筑背后都有权力介入的影子,只有“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设计师是领导一支画笔”等怪象得到遏制,才能根治怪建筑的频发。可提高民众对建筑规划的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事先应公布城市地标性建筑的设计方案,让民众有机会给出意见,而不是只有建好了,人们才有知情权。只有大众的艺术才是世界的,民众的意见也杜绝了部分领导拍脑袋决策,随意调整规划的可能。

  建筑是艺术,更是科学与民生,建筑的“争第一”“求怪”是一种浮躁的博眼球,反而衬托了精神和艺术的空虚,我国建筑应向追求内在美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建筑实用性,而不是一味追求建筑外观,说到底建筑不是画布,它的作用还是让人们来使用的。同时,应综合传统文化、大众美学,延续历史文脉,莫失了文明艺术古国的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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