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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云:亲情工资,“薪”鲜养老
//www.workercn.cn2014-10-14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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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日前推出的“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工资。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将“家属照料型”纳入其中,是务实之举。国情与传统都决定了家属照料的养老模式会长期存在,政府发放“亲情工资”,可以起到巩固与倡导功效。这对于迅速进入老龄社会尤其是未富先老的中国来讲,具备实用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既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物质补给”,又可以引导现代文明驶上“薪”光大道。

  “亲情工资”的发明者是企业。孩子上班,做长辈的也能每月领工资。嘉兴平湖中村箱包有限公司从2009年10月起,推行“亲情工资”制度:凡在公司工作满1个月且签订合同的本地员工,家属男满60岁、女满55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金。400多名员工家长每月可以领取“亲情工资”,企业每年多支出30万元左右。无独有偶,重庆一家公司从2007年12月开始,通过银行转账或邮政汇款,每月给每位正式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发放100元亲情工资。

  亲情工资,“薪”鲜养老。亲情工资,之所以很“薪”鲜,关键在于,拨起了“亲情琴弦”,让亲情,这一中华民族向来最看重的情感,为企业发展与社会养老等助力。亲情是家庭和谐的养料,家庭和谐可以释放出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正能量。如果一个个微观的家庭能够和谐,就会奠定社会和谐的基础,减少很多社会矛盾的产生与激化。转型之际,各种社会矛盾多且强烈,家庭伦理与亲情力量,也是化解众多矛盾的一策。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将成“薪”趋势。财政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相关的项目。养老成为全社会的问题,社会成员该如何扮演角色?养老服务方面,如何发挥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购买服务是块“试金石”,既是“摸着石头过河”的那块“石头”,也是体现政府责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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