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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留守儿童 群团组织应发挥作用
金备
//www.workercn.cn2016-02-17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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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有五项要求,其中一项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2月14日《工人日报》)

  “留守儿童”是在改革开放、农民工大军形成后出现的词语,特指父母外出务工,由祖父母监管或临时由亲友代管的孩子,是农村特有的现象。而留守儿童大量出现,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

  2010年有个综合调查报道称,由于祖辈监护人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加上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导致80%以上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也令人担忧,他们比正常家庭儿童更易出现心理问题。他们的人身安全也不容忽视,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特别是女孩子受到性侵害不能得到父母的及时帮助,会酿成严重后果。

  关爱留守儿童,政府当然要负主要职责,但也需要社会的合力,需要群团组织发挥出作用。近年来,河南工会在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上起到了一定作用。豫北有位县级市总工会主席对笔者讲,六一儿童节期间,工会干部会去探望慰问留守儿童,已逐渐形成工会为农民工会员服务的一项制度。

  我国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规定的并不严谨具体,比如父母长时间不能履行监管照看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在有些国家是不允许的。可农民工夫妻双双外出务工,把孩子交给祖辈代管又是中国的国情,也是农民工为了致富的无奈之举。有位乡镇工会副主席讲,他们对农民工有个愿望调查,调查显示外出农民工最放心不下的是留在家里的孩子。乡镇工会下面建立的村级工会,其中一项任务是关心留守儿童和他们的家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乡工会报告。这位乡镇工会副主席说,虽然乡工会要求村工会要保护好留守儿童,不能让他们受欺负和歧视,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说到底还是要发展经济,减少农民工外出打工,至少夫妻有一方能就近就业。他说这两年县域经济发展上来了,很多有子女的外出农民工回到县里就业,降低了留守儿童的数量。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还在于其父母。但客观现实是经济发展不平衡,越贫穷的地方外出打工者越多,留守儿童也越多。这就需要动员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应有的作用。数年前,工会就提出把留守儿童纳入农民工权益保护体系,并不断探索与社会各界联合关爱留守儿童的方式方法,切实为农民工办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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