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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创新看“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
金备
//www.workercn.cn2015-08-19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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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总工会聘请18名律师为职工维权,轮流值守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服务大厅,接待前来求助的法律咨询的职工,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采访值守帮扶中心律师的记者发现,值班的律师专业而繁忙,一个上午直到临近12时,工会聘请的维权律师才抽空去了趟洗手间。(8月18日《河南工人日报》)

  看来,职工真的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解决维护权益的疑难问题。平心而论,早在1994年全总对工会的四大并列职能改为突出维护职能后,工会为职工依法维权就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上世纪90年代后期,甚至不少地方工会还建立了隶属省辖市一级总工会的法律事务机构,只是后来整顿社会法律事务机构过多的乱象,所有律师事务机构均由司法部门管理。然而,因2001年修订的《工会法》明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仍然坚持根据依法维权的需要,建立自己的法律人才队伍的策略。去年,全国总工会又提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

  然而,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首先遇到的瓶颈是工会内部专业法律人才的缺失。于是聘请社会上的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成为工会借鸡下蛋的不二选择。而这一做法,体现出整合社会资源是工会工作创新的重要方式。

  多年前,工会就提出开门办会的工作思路。什么是“开门办会”?务实地讲就是提高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维权事。工会工作的创新业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整合社会资源所得的结果。但整合社会资源,却又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

  工会整合社会资源,天时指的是机遇,地利指的是物质财力,人和指的是党委和政府对工会工作的重视支持以及工会干部的奋斗精神。正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但天时地利人和缺少任何一样,都不利于工会整合社会资源。

  笔者想到10多年前,河南全省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各省辖市总工会先后建立起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但由于各省辖市经济发展的状况不同,工会帮扶中心所能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有个省辖市总工会建立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最初门庭若市,但市总工会物质基础实在薄弱,2003年春节前夕,工会帮扶中心得知一困难职工有绝望和悲观情绪,为防止意外,工会干部踏雪夜行10多里去困难职工家看望,因为帮扶中心没能力提供打的钱,更缺少救助困难职工的钱款。也由于工会独立支撑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能力有限,职工理解工会,但来帮扶中心的职工少了。

  整合社会资源也需要成本。就如工会聘请职工维权律师,也需要对律师志愿者办案给予一定的办案补助。

  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特别是工会经济实力的增加,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支持,形成了工会整合社会资源的“天时、地利、人和”良好局面。如河南工会一网一卡建设的快速推进,就是工会整合社会资源为职工提供更好服务的创新例证。省总提出互联网+工会工作的思路,重点是提升工会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

  工会工作进入全新的时期,工会能力的拓展是整合社会资源能力的扩展,也只有在不断整合社会资源的进程中,实现对工会会员的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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