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职工点题-正文
金 备:打碎产生腐败的利益共同体才有利于安全生产
//www.workercn.cn2014-07-25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7月23日发布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国50个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8.2%,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0.9%,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虽然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仍然不能杜绝矿难。就在7月5日鹤岗市兴成煤矿发生较大事故,死7人,重伤1人。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鹤岗矿难隐瞒半月之久才浮出水面。为了隐瞒事故,矿方雇用社会人员救援,延误了救援时间;为了隐瞒事故,矿方采取高于国家赔偿标准的赔偿,以求遇难者家属“保密”;矿难发生后,当地政府官员一段时间说不准谁是事故煤矿的真正老板。(见7月24日本报报道)

  矿难时常发生,近一二十年频频出现奇怪的现象——矿主对事故瞒报。过去,对于矿难的发生,人们普遍认为是对安全生产注意不够,在利益驱动下对安全生产投入不够,但矿难瞒报的事件一再出现,对于矿山安全生产,就不是重视和投入的技术问题那么简单了。

  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一矿井发生特大爆炸,38名金矿矿工不幸罹难。涉案的几个非法矿主商定统一“两人死亡、四人受伤”的事故口径,并同一些政府官员相勾结,官方按照矿主谎报出具了“两死四伤”的事故伤亡材料。矿主和官员还收买了11名前去了解矿难的新闻记者,并以高于当时国家对死亡工人赔偿的标准和遇难者家属“私了”。为什么矿主宁可多花费钱瞒报矿难?山西曾有个出矿难瞒报被刑拘的煤矿承包人讲,尽量不要给领导找麻烦。

  2006年5月18日,山西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越界开采,发生特大透水事故,56名矿工死亡,矿主瞒报,当地官网称事故煤矿生产秩序井然。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5个多月前,左云县的店湾镇范家寺宝源煤矿就发生过一起特大透水事故,而且也是瞒报。对于左云矿难瞒报的原因,分析后得出的结论,一是官煤勾结,二是地方经济利益为财政增加收入不愿关停煤矿,三是官员为了“政绩”默许矿方瞒报事故,四是矿主怕关停煤矿整顿会让自己的损失远大于为“瞒报”所有的花费。

  笔者就见过河南有个县的一小煤矿,夜里井下失火,当时正值官场准备换届之时,突然发生的事故让当地领导十分紧张。官方称矿难中矿工死亡7人,县委宣传部派人守在矿井大门前拦截前去采访的记者,请记者去县宾馆听矿老板介绍事故情况。但最后查明遇难矿工有24人,较大事故变成特大火灾事故、瞒报事故和责任事故。

  矿难瞒报,可以说出于各方利益,唯独没有矿工的利益。矿难发生没人去为职工的生命安全着想,从而接受教训,而是希望用“瞒报”来减轻自己的责任。矿难瞒报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只有矿工的生命和身心健康被漠视,矿方只是用钱购买工人的生命,以期相关人“封口”。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矿主和安全生产监管官员,不会真的重视安全生产,真的去保护尊重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

  从重大安全事故瞒报成因看,所有的指向都离不开腐败。这种腐败,表现在官商勾结形成的权钱交易利益共同体,表现在为了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的利益共同体,表现在企业老板知道没有政府的关照难以挣大钱,不要给政府找麻烦而形成的利益共同体。这样的利益共同体可能会促进GDP的快速增长,只是滴血的GDP,滴出的是劳动者的生命之血。

  抓安全生产,维护好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不只是对安全生产投入的问题了,必须打碎产生腐败的利益共同体,消除腐败,才会更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安全社会的建设。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