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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备:为何要跳出工会看工会
//www.workercn.cn2014-06-1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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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基层工会主席在谈及工会建设时告诉笔者,市总工会领导一次对下级工会干部说“要跳出工会看工会,工会工作要社会化”。他也知道近年来这两句话颇为流行,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跳出工会咋去搞工会工作?他接受企业工会干部培训时,知道工会工作是职工群众工作,工会是桥梁纽带,工会是个社会团体,已经社会化了,为什么还要再提工作社会化?

    笔者以为,工会之所以提出“跳出工会看工会,工会工作要社会化”,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有的工会工作方式缺少了对职工的凝聚力,工作方式亟待创新。应该承认,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不存在显性的劳资对抗,企业工会做的就是管福利、组织劳动竞赛等一些有关职工生活、生产以及宣传事务,企业工会更像是企业的一个行政部门。而对于各级总工会来说,也好像成了政府的一个部门,逐渐形成了行政机关的风气。

    然而,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之后,一个强资本弱劳动的客观事实出现了,劳动关系的双方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矛盾。既然有了劳资博弈,作为职工群众组织的社会团体,就要代表职工一方去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的落实和扩大。而过去行政化色彩较浓的工会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时代的进步,需要跳出旧有的工会工作习惯,从劳动关系和经济发展的大格局看工会应有的作用。

    1992年颁行的《工会法》,将工会的参与、维护、教育、建设四大职能并重。而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明确了“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2001年修改后的《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通常,法律具有滞后性,但法律对工会职责的明确规定,却比工会干部的意识先进了。因为在相当多的工会干部中,至今依然有人津津乐道“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自创“双维护”,他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一部法律都没规定工会要去维护企业利益。

    正是工会缺少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劳动者的经验,现实又要求工会必须履行基本职责,以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所以工会提出了工作社会化,本质上讲就是针对维护工作的创新。

    要理解工会工作社会化并不难,河南工会就有不少好的实践。比如借助社会上专业人士,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进行维权服务。林州市是个县级市,早年市总工会成立了职工维权中心,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职工维权服务所的职工为骨干,在当地职工群众中影响很大。工会工作社会化的表现,是工会履行基本职责时不是单打独斗,更多的是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早在10多年前,河南就建立了省一级的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机制。工会工作社会化还要求开门办工会,尝试工会干部职业化。河南有个县级市,2005年选拔了一批年轻干部,统一选派到各乡镇总工会任负责人。有的县级总工会派机关干部到企业,经必要的程序后任企业工会主席。还有的地方总工会,为外出农民工开展双向维权,在农民工打工地建立维权机构,聘请农民工中有影响的人物当工会维权机构主任或工会联合会主席。2002年在省总工会的积极推动下,河南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通知开展的全省党员干部帮扶困难职工的活动,成效显著。

    工会工作社会化,还包括广泛的“三工”宣传等,扩大工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以看出,跳出工会看工会、工会工作社会化,都是围绕着工会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强化工会维权效用而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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