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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随笔】韩国史上最严反腐法即将实施
刘滢
//www.workercn.cn2016-09-0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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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总理黄教安6日主持召开国务会议,审议通过《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的施行条例。这意味着该法的所有程序已经完成,只待9月28日付诸实施。

  《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草案,是在2012年8月由时任韩国国民权益委员长金英兰提出的,故又称《金英兰法》。2015年3月,该法获韩国国会审议通过。根据韩国相关立法程序,该法于国会通过后,韩国政府需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整合、规制审查、法制核准,并制定与社会现实相符的施行条例后,才能成为一部正式法律。

  《金英兰法》规定,韩国公职人员出于工作、社交和礼仪需要收受的食品(餐费)、礼品和红白礼金数额分别不得超过3万韩元、5万韩元和10万韩元(1000韩元约合人民币6.1元)。公职人员外出讲学所获酬劳标准也有相关规定,如部长级官员不得超过每小时50万韩元,副部长级为每小时40万韩元,以下依次递减。私立学校教职工、办学机构和媒体从业人员的外出演讲酬劳标准也有限制。该法的适用对象有300多万人,不仅包括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工作的公职人员,在公共机关就职的人员、公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媒体从业人员、律师以及上述人员家属等也均被包含在内。

  事实上,腐败在韩国可谓“历史悠久”、“积重难返”。但不可否认的是,韩国多届政府的反腐措施也取得了成果。特别是金泳三1993年出任总统后,将“清除腐败”列为执政期间的三大任务之一。在其任内,共惩处大小官员4000余人,并将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送上法庭。金泳三时代的反腐,一是依赖正规的独立检察机构,二是建立了包括公职人员财产公开、金融交易实名化等诸多制度。

  金泳三之后的几任总统,也表示对腐败要零容忍。卸任总统中,全斗焕和卢泰愚也不“寂寞”,卢武铉就被反腐风暴刮倒。2009年,在东南沿海小村庄的故乡过着平静生活的卢武铉,与妻子儿子一起被卷入受贿丑闻。在被检察机关带走问话前,卢武铉说:“在国民面前,我觉得羞愧难当。对不起,让你们失望了。”当年5月23日,62岁的卢武铉在家乡附近跳崖自杀。

  朴槿惠赢得2012年大选并于次年2月就任总统后,也誓言要拔尽腐败“杂草”。在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担任政府总理的韩明淑,被韩国最高法院于2013年因受贿罪判处两年监禁。2015年8月24日,这名71岁的韩国史上迄今为止唯一一位女前总理走进韩国京畿道义王市监狱开始服刑。在2015年1月出任总理的李完九,上任不到3个月就不得不在4月27日因“官商贿赂案”宣布辞职,今年1月被判处3000万韩元罚款和8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

  腐败频发,不仅使韩国的国家形象大为受损,也意味着公平竞争机会减少,商业风险更高。美国《华盛顿时报》评论说,韩国在短短60年里从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发展到如今相对富裕,但发生在高层官员身上的贪污渎职事件暴露了它的阴暗面,限制了其作为更重要的国际角色发挥作用。韩国欧盟商会主席哈特泰戈尔告诉媒体:“外国投资者对腐败带来的商业风险十分敏感,韩国政府应该追求零腐败的社会。”

  在反腐方面,韩国的法律在不断完善。《金英兰法》被称为韩国史上最严反腐法,它的实施,无疑将对韩国社会传统的接待文化、请托文化和单位文化产生不小影响。有韩国媒体说,过去那种认为提供餐酒招待、送礼物和高尔夫接待“很正常”的社会氛围将成为历史。但就像韩联社6日的评论所说,韩国要想成为真正的发达国家,必须创造没有腐败的清廉社会,增加韩国社会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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