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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减轻脑瘫患儿家庭负担,2011年,中国福基会和关工委相关工作人员牵头成立了“儿童星光基金”,挂靠在福基会名下。不久,该基金负责人以福基会“放款慢”为由,将这项基金“转会”到“放款快”的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儿慈会),变身为“星光专项基金”,基金救助对象范围、负责人身份随之发生变化。据《新京报》9月6日报道,该基金140余万元的救助资金用于脑瘫儿的仅25万元,运行成本超86万元,其余去向不明。2014年2月,儿慈会以“缺乏规划、管理不善”等原因,下发文件宣告该基金夭亡。
我国有数百万急需救助的脑瘫患儿,数百万家庭因此面临巨大的医疗开支和债务负担。为脑瘫患儿设立专项救助基金,无疑是好事。但以爱的名义筹集善款时,不应忘记公益基金的“公益属性”很脆弱,也就是说,从民间筹集而来的捐款需要有透明的账本:资金来源、流向、用途、金额……否则,资金用途不清、去向不明,以后谁还会捐款?公众如何相信钱花对了地方?
所以,公益基金的管理,需要做到并可以做到井井有条。然而现实中,“星光专项基金”共募集140万余元资金,运行费占86万元,真正用于脑瘫患儿的仅有25万元,“其余的都没影儿了”。像这种谜一样的基金还有不少——据中国公益研究院对244个专项基金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只有18%的专项基金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了相关信息。
不少公益基金的运营之所以成谜,主要是因为管理混乱。以“星光专项基金”为例,基金成立后仅仅两个月就蹊跷“转会”,负责人身份也随之发生转换,救助范围也由“脑瘫患儿”扩展到“早产儿疾病救治”、“救助打工子弟幼儿园”等。再如,该基金会的管委会成员有五人,然而成员之间几乎不见面不接触,甚至互不认识。那么问题来了:在如此运行和管理模式下,基金会日常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又是如何决定基金使用的?
虽然目前我国的基金管理尚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政府的管理只能触及到基金会这一层面,不会对每个基金作出要求。但基金是基金会的一部分,可以参照基金会的管理办法。前提要做到,明晰基金和基金会的挂靠关系、责权归属,并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如果“星光专项基金”与儿慈会的挂靠关系明确、管委会人员权责明晰、任何环节可以责任到人、拥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其余的都没影儿了”的情况就不会发生。
虽然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的,应当退还非法占用的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星光专项基金”的夭亡及其凸显的问题,折射出我国公益专项基金管理混乱、监督失效、追责机制不健全的现状,一纸条例已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现实问题。让公益基金的管理走上健康有序的路子,还必须配合一套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基金成立、运行、监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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