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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公平就业关键在法规落地
//www.workercn.cn2014-05-2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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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公平就业关键在法规落地

本网特约评论员 弓长

  5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就业工作最新进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回应大庆油田“接班”改革一事时表示,这属于一个个案问题,属于企业招聘办法的调整,相信企业和相关方面能够妥善处理好(据中国政府网5月21日消息)。

  关于大庆油田招工制度改革引发职工连锁反应,再经媒体曝光后,成为社会热点事件,有人称其为“萝卜招聘”,属于岗位世袭。信长星在回应部分国企央企岗位世袭问题时表示,这跟就业公平有关,国企招聘除涉密岗位外,都应该实行公开招聘,并且招聘人员要提前公示,促进公平。这个表态是及时而坚定的。

  对于大庆油田招工制度引发的思考,应客观来看。一方面,企业有企业的具体招聘办法,特别是像石油等特殊行业,对专业要求较高,部分岗位处于偏远野外比较辛苦,企业在进行社会招聘的同时,招聘少部分符合条件的本企业职工子女,对于员工队伍的稳定有其合理性,正如大庆油田有关单位回应的,他们90%是社会招聘,只有10%不到是招聘大学毕业石油专业的职工子女,这些人对大庆有归属感。但子女招聘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随时进行调整,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在就业歧视普遍存在,大学生就业难突出,就业公平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的情况下,作为国有企业应该带头遵守法律,履行社会责任,因此不应该是招聘办法的微调,而应该通过预先公告,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公开透明、完全社会化、市场化的招聘。

  这里面有一点就比较关键了,国家关于就业公平的法律法规何在?近日,人社部表态正制定具体措施,拟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发布的范围、公布渠道,以及招聘工作的流程等内容,维护就业公平,并更具有可操作性。我们欢迎这样的制度出台,但一方面国家对国企作出了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另外一方面,这个规定仅能规范国有企业,对外资、民营企业没有任何约束力。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如何旗帜鲜明地促进就业公平,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恐怕仅仅这些举措还远远不够。

  事实上,目前我国还没有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法律,《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等金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而在国际上,反就业歧视是一项国际公约,大部分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如何在实践中保护求职者合法权益、使有歧视行为的企业得到惩治,应当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制定《反就业歧视法》,明确规定就业歧视的内涵和外延,禁止任何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招收人员时作出歧视性规定,促进就业公平实现。

  更为重要的是,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更要有法必依。而有法必依的关键在于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的企业应依法处理。唯有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推进有关法律的贯彻实施,才能规范用人单位照片行为,确保公平就业。同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协作,广泛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界关注公平就业权益,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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