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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临:平邑事件能否启动第三方调查制度
//www.workercn.cn2015-09-17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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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村民被曝在强拆中被烧死”事件,山东平邑县新闻中心16日通报称,初步认定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详情在进一步调查中。通报一出,再度招致村民家属和网络舆论的质疑。

  在近年来的公共事件中,这是一种再熟悉不过的规律性现象:危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会在很短时间给出一个初步结论,但这种“外交辞令”般的调查结论在公众眼里往往是草率的,充满着撇责的嫌疑,因而总会在第一时间里遭受质疑。最终两个“舆论场”的出现,令深陷公信力危机的地方部门更加被动。如何走出这种为事实真相而争论不休的迷局?我以为,还是要回到调查的中立性上来,寻求一种去利益化的第三方调查制度。

  此次事件中,从两次通报定性为“火灾”,到如今初步查明为死者自焚,官方的认定结论一直都在试图排除强拆者纵火的嫌疑。然而,对公共舆论强烈关注的强拆问题,则在通报中丝毫没有回应。家属提出的9点疑问,几乎都指向调查是否客观公正。例如,公安为何一直没有到现场采集事发现场的证人证言?拆迁人员带的汽油瓶子、灭火器作何解释?由死者买汽油推断出自焚是不是很荒谬?这些疑问大多基于常识提出,但在通报中并没有实质性回应,故而自焚的认定难免引起猜疑。这种“自己查自己”的调查机制的弊端,在此次事件中再次暴露无遗。

  其实,无论是出于对权力的监督需要,还是政府部门打消质疑的需要,吸收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介入有关危机事件的调查,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普遍做法。例如在英国,就制定有专门的《调查法》,可据此启动公共调查程序,其调查报告往往详细到每一个细节。在云南“躲猫猫”事件、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和南京“徐宝宝事件”中,都曾引入第三方力量介入调查。而从实际效果上看,这种第三方调查机制,不少是推翻了之前政府部门单方面的调查结论,在事实调查的公信力上还是获得了舆论的认可。

  因此,有必要从个案中总结建立并有效运用第三方调查制度,以确保调查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就平邑事件而言,公共舆论对事实的追问牵扯出背后的诸多“遗留问题”,有没有强拆行为?自焚的判断是否证据确凿充分?被烧死与强拆有没有关系?征地拆迁行为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公平?这些既关系具体案件事实认定,更关系到公共政策的合法性、正当性判断,完全留由当地政府部门单方面调查,即便结论客观真实恐怕也难获舆论认同。基于此,启动第三方调查制度,或许是拨开事实迷雾、重塑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通道。相关报道见A18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 兵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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