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时政-正文
郑端端:“凡提必查”应成从严治吏利器
//www.workercn.cn2015-07-27来源: 荆楚网
分享到:更多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近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介绍,从今年开始,湖北省范围内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一律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据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介绍,自2014年始对全省1896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核实,发现并查处了一批问题。并且,从今年开始,全省范围内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一律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可以说,湖北省在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上,率先垂范,用真查实核拉起了从严治党的“高压线”,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的官员进行“廉洁体检”,让“凡提必查”这一制度彰显刚性约束力,成为从严治吏利器。

  事实上,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档案造假。在一定程度上,对部分贪腐干部形成一定的震慑力,使得这些干部不敢再明目张胆地进行贪污受贿。但是,一些领导干部内心打着“小九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敏感的就虚假填报;有的心中有“鬼”,对于个人的住房、存款和有价证劵不敢、不愿、不想公布于众,心存忌惮,妄图用不实、不具体、漏报虚报来蒙混过关。如此“遮遮掩掩”让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流于形式,监督与威慑作用丧失,对党员干部根本形不成实质性的约束。

  其实,推进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是一场儿戏。国无诚信不稳,民无诚信不立,官无诚信不忠。投机取巧者的遮遮掩掩、讳莫如深,“躲猫猫”充分暴露了一些领导干部不愿如实报告、不敢如实报告的真实心理,深究其根是一种欺骗组织的行为,更是一种不讲诚信、对党不忠诚的品行。试想,如此诚信观念缺失的干部,人民群众怎放心将权力交给他们?

  笔者认为,“凡提必查”应成从严治吏利器。对“心里有鬼”官员“瞒报财产”追责不再“轻描淡写”,要深查细究,挖掘背后的“猫腻”,倒查责任追究,看是否存在不清不楚的来源不明的收入以及违法所得,一旦发现存在着腐败问题,那就必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惩处,让领导干部感到戒尺在侧、利剑在悬。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再好的制度只有落到实处才能起到“规矩”之效。制度不能只讲“要怎么样”,而要落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追责、可处罚。因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贵在从严执行,一方面,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认真真,“严”字当头,“实”字打底,加大核查力度,从严核查核实,动真格,不走过场,从个人事项报告中看出干部是否“干净”、“清白”,深挖“潜伏”的硕鼠,发现不如实填报的,要逐一进行登记,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投机取巧者、故意隐瞒不报者坚决打击,必要时要摘掉“乌纱帽”,给予猛劈一掌的警醒,保证制度落地生根。

  另一方面,要从严追责,让制度长出“牙齿”,党员干部有关事项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也关乎到党和国家的利益,对于填报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其党组、党组组织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本人自己的责任,使得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其心存敬畏,不敢逾越,不敢碰触,从而倒逼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此外,要强化监督,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让官员、家人的个人财产、收支状况公之于众,让群众一目了然,增加公众知情权,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给“带病提拔”装上“过滤网”,戴上“紧箍”,着力建设一支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