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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军人冒死是“契约精神”吗
刘洪波
//www.workercn.cn2015-07-09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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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灾大难必有军队去执行任务,急难险重,军队在前,这是中国特色,因为解放军不仅是中国的国防军,而且是人民的“子弟兵”

  陕西汉中一名干部,微博认证为“陕西省汉中汉台团区委干部”,见山东共青团官方微博赞扬解放军在江苏抗洪抢险,上前点评:“没事的时候,好吃好喝地供着他们,国家有事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得去,这是基本的契约精神”。有网友表示不满,这名干部又称这位网友“婊子”、“贱货”、“被洗得没脑子的五毛”等等。

  这名“刘某”干部已经被处理,汉台区监察局对刘某行政记过。这名干部引出公共风波,是哪个单位的,叫什么名字,应当公布,现在只称“刘某”,不合理。刘某以借调干部,认证为团区委干部,且在借调结束后数年未取消,这是微博认证管理上的漏洞。刘某在网络交流中,污言秽语,下流龌龊,不堪入目。公德包括口德,普通人不能无视,刘某作为公务员,岂容他胡喷一气?

  中国的兵役制度,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义务兵与志愿兵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公民服兵役是义务,不是契约。你可能认为接受公民身份就意味着接受兵役义务,这也是契约,但绝大多数人成为公民不是接受不接受,而是与生俱来,与生俱来不是契约。你还可能说,法律就是契约,但对任何个人,法律强制执行而不管你是否知悉,仍然不是契约。这跟募兵制不同,那才是个人订立契约加入军队。

  干部“刘某”所言,看似现代思维,实则视牺牲为等价交换。任何一支军队都不是用“基本的契约精神”可以解释的,即使职业军人甚至雇佣兵都需要“士气”,这不是契约就可以提振。古今中外的军队无不平养战用,都形成了战斗力吗,足以保卫疆土吗,会去救援地震、水灾吗?所谓契约精神,不过是将军队和军人等同于“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将军队和军人的行为视为交易活动,但请问谁曾签署过“死亡合同”,交易报酬又是多少?

  好吃好喝哪里找不到,平时有好吃好喝,有事时就该冒死,干部“刘某”或任何人愿意去做这契约交易吗?哦,你不必做,谁当军人谁做,那么恭喜你、你全家、你亲戚朋友都不是军人,还要祝愿你毕生不遇冰灾雪灾水灾震灾。可能还要说因为我有本事,选择多,所以不必领下这冒死的契约,而我一旦遇险,那些没本事而不得不当兵的人必须来冒死救你以履行契约,那么,你的本事不过是偏私和无耻,使你能坦然接受别人为国为民的付出。

  在中国,军队与国家、人民的关系,自有逻辑。大灾大难必有军队去执行任务,急难险重,军队在前,这是中国特色,因为解放军不仅是中国的国防军,而且是人民的“子弟兵”。国防军保卫国家,世界一律;“子弟兵”视救人民灾苦为己任,这就是为什么重大救灾中,外国不见得有军人而中国必然有军人。中国军队也正因为“子弟兵”这一性质,产生特殊的光荣和使命,使其在为保卫国家而战斗之外,还能为了保护人民而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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