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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潜之:“坑官的朋友”多见地产商启示改革着力点
//www.workercn.cn2015-04-13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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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少不法开发商媚官最终“坑官”的现象,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让公共资源阳光分配,让官员的“自由裁量权”越来越小

  原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的背后有地产商刘卫高,原济南市委书记王敏的背后有地产商赵某……梳理近年来多名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发现,“朋友圈”正成为导致官员落马的一大“陷阱”,而这些“朋友”中多见房地产开发商。

  早在5年前就曾有媒体报道,全国检察机关当年共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374件10043人,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的高达7990件。就连当时的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也感慨,“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

  房地产领域为什么容易产生腐败?房地产行业不透明、不规范、爆发增长、钱权交易盛行等因素,都是重要原因。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南方某省会城市土地房产部门的一个打字员因受贿400余万元被查——他可以帮房地产老板尽快打印材料,以便早日审批过关。这起案件极大扩展了人们对房地产领域腐败的想象空间——一个打字员尚且如此,那些掌握房地产商生杀大权的官员又当如何?

  过去的十多年间,房地产行业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在整个产业链中,掌握大量公共资源和自由裁量权的土地部门扮演着重要角色,“抱官员大腿”成了很多地产商的共同选择。前几年,发生在海南东方市的土地腐败窝案,就牵出了包括东方市原市长、市委原副书记和城市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几十名官员。而这一系列腐败案的始作俑者,正是东方市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延安。

  在那些官员因地产界“朋友”落马的案例中,地产商是行贿主体,是主动的腐蚀者,因此可以说是他们将官员“拉下水”。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一个项目前期至少要盖不少于50个章,不同部门都抢着想参与审批和验收,这其中恐怕也有不少主动涉腐的心术不正的领导干部。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但在涉及房地产的腐败案中,有一些官员简直就是挽好了裤管故意在河边溜达。

  问题官员手里有不被约束的权力,不法商人心怀谋取暴利的动机,基于利益的“朋友圈”很容易形成。事实上,无论从加强官员权力监督,还是从完善商业规则的角度,这种利益共谋是可以规避的。但是,为什么这种现象危害至今?究其因在于,官员与地产商的结合会产生金钱之外的另外一个效果——GDP政绩。

  曾有落马官员感慨,自己和地产商成为朋友,完全是为了“发展需要”——通过土地出让可以规划城市改变市容,可以发展房地产业拉动GDP,卖地还可以增加财政,而这些方面都是维持和晋升官位的政绩指标。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官商勾结的塌方式腐败总能发生在领导眼皮子底下。睁着一只眼看政绩,闭着一只眼看腐败,对腐败高度容忍,对政绩无比苛求,手下腐败起来自然更加毫无顾忌。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革的着力点。要减少地产腐败,减少不法开发商媚官最终“坑官”的现象,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让公共资源阳光分配,让官员的“自由裁量权”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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