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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磊:审理案件不能有任何一秒放松
//www.workercn.cn2015-01-29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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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在审查批准逮捕一起涉嫌交通肇事、故意杀人案件中,通过审查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捕捉到了画面前后一秒的细节反差,从而突破案件疑点,依法排除案件中存在的非法证据,并最终改变案件定性,有效防止了一起错案。(1月28日《人民日报》)

  从佘祥林案到赵作海案,再到最近广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一个个冤假错案,都曾给当事人、司法公信力、社会信任度造成难愈的创伤。冤案的酿成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或是由于惮于“命案必破”的不合理高压线,或是由于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或是甚至存在幕后交易的不耻勾当。

  杜绝冤假错案,需要全方位的努力。假若由小观之而寻找一个合适的切口,“非法证据”和“非法取证”可能是一个要祛除的魅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捕捉一秒”而排除非法证据,为我们提供了一些镜鉴。不过,“捕捉一秒”,应该拓展成“捕捉每一秒”,做到任何案件都不能有任何一秒的放松。

  任何一秒都不能放松,应该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审理的全程中。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法院的审判,这是审理刑事案件的一般程序。需要明确的是,这三者只有工作程序上的先后,没有工作质量要求上的高低。如果将案件审理看成一座在建高楼,那么,侦查就是基础,审查就是支柱,审判则是墙体。缺少任何一环,这座高楼都不能落成;而任何一环有错,这座高楼也不能稳固,最终就会经不住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任何一秒都不能放松,应该是每一个司法人员肩负的道义。对司法人员而言,这种力求谨严无误的道义,是对当事人的负责,是对司法公信力的负责。这种道义,既应该入脑入心,更应化作行动——每一名司法人员,对案件的其他经手人员、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疑点,要以法律为唯一准绳,以“防差堵错”的态度严谨审视。试想,在本文开篇的案件中,如果承办检察官张慧云在审查现场监控录像时,过于信任有关部门提供的侦查材料而没有尽职尽责地审查,怎么能发现疑点,防止错案呢?

  任何一秒都不能放松,应该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每一项建设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虽然是一项“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千里之行,但具体到实际建设中,却要始终抱有“任何一秒都不能放松,任何一步都不能松懈”的精神。正所谓“小信诚则大信立”,每一个案件能得到合法判决,正是远行千里的每一次跬步。

  “记忆让人痛苦,遗忘逃避责任。”过往的冤假错案,随着时间流逝或许会成为陈迹。但那些冤假错案留下的教训,更加凸显“每个案件都不能有任何一秒放松”的可贵。唯有如此,才有更多的公平正义,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冤狱和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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