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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文根:拥抱协商民主的春天
廖文根
//www.workercn.cn2015-01-07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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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新年到来前夕,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协商民主”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人们有理由期待,蓄势待发的《意见》,将为这棵扎根中国土壤的民主之树茁壮成长提供充足的阳光雨露。

  在人类文明史上,民主无疑有着特殊的重量。直到今天,民主依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也是世界热议的话题。民主既是一个政治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既是一个学术课题,也是一个公众话题。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政党、不同的组织、不同的个人对民主的认识不尽相同,就像西方俗语说的“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抛开对民主的各种争论,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民主的“中国式”表达——“有事好商量”“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众人拾柴火焰高”。尽可能多地听取各方意见,尽可能多地兼顾各方利益,尽可能多地赢得各方支持,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才能和谐发展。反之,如果唯我独尊,闭目塞听,无视或者漠视不同意见,其结局必然处处碰壁。

  当前,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啃硬骨头”阶段,牵一发而动全身,每推进一步,既考验勇气,更考验智慧。这其中,“协商民主”可派上大用场,里面大有文章可做。

  事实上,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的光荣传统和新近的不断探索,都在不断加深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和自信。

  比如国务院总理每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从起草到正式通过,其间要多次协商。既在党内充分讨论,也向民主党派征求意见;既向专家学者取经,也向普通群众请教。而每年的全国两会审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过程,其实也是“协商民主”的再一次发力。细心的人们会发现,最终表决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与“原稿”相比,都会有多处修改。每一处修改,都见证着“协商民主”的威力。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也是如此,无论是法律委员会审议,还是常委会审议,或是召开立法听证会,都要经过充分协商。分歧不大的一般也要经过三审才能付诸表决,分歧较大则要曲折得多,比如物权法,从起草到修改,从征求意见到最后审议通过,跨越了13个春秋,其间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小修改100多次,并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了上万条意见。与其说这是我国立法的重大突破,不如说是对“协商民主”的一次真实操练,是对广大民意的充分尊重。

  今天,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重要平台,在协商民主的推进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协商民主”不是让人民政协唱独角戏,只有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各方面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只有把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形式充分利用起来,只有把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协商活力都充分激发起来,我们的协商民主才能唱响和谐雄浑的大合唱,助力改革事业前进。也正是通过对协商民主的不断操练,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氛围才能越来越浓,人民当家作主才能越来越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才能越来越坚定。

  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春天已经开启。让我们一起拥抱春天,播洒汗水,收获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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