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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灿:执着,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宝贵品性
卢灿
//www.workercn.cn2015-07-0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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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笔者走访一名基层人大代表,谈到一件建议,他先后提了5次才得以圆满解决。这位代表感慨道:“有人劝我不要再提了,提了也白提。但我认为,正是因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更应该继续提,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由此,笔者想到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的故事。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校长娄源功连续8年提出关于均衡高等教育资源的提案,张国良、潘宗光、杨钊等三位来自香港特区的全国政协委员连续4年提议将清明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列为法定假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连续6年提出建议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议案,最执着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孙兆奇至今已经连续10年呼吁立法防治罕见病……

  在这些代表委员的执着和坚守下,一些问题已经得到了圆满解决;一些问题已经引起国家机关的重视,正在得到逐步解决;还有些问题,也许条件不成熟,尚在酝酿改善之中。

  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能够得到解决,当然是好事,这是每一位代表提出建议意见的初衷,也从一定程度上让代表有了为民代言的荣誉感。但是,很多时候,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并不能及时落地,在这种情况下,人大代表是保持定力,坚定目标,继续推动问题解决?还是知难而退,偃旗息鼓,就此罢休?这考验着一个代表的品性和能力。

  从法理上讲,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应当恪尽职守,认真抓好落实。从这些年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看,办理的满意率和办成率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最满意的答复和最不满意的落实同在”的问题。客观而言,这其中,有承办单位认识缺位、推诿搪塞、敷衍了事的因素,也有办理难度增大、办理跨度延长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步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再加上观点碰撞、利益博弈、思想多元,导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非一朝一夕之功就能做好。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冷静应对形势,转变提议方式,一方面设身处地地站在承办单位的角度,考虑建议办理的可行性和解决问题的现实性,理解和尊重“一府两院”的工作;另一方面还须有执着的精神和毅力。今年没解决好,明年接着提,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建议不落实不停歇。

  执着,应该成为人大代表履职的一种品性。在新常态下,正确对待议案建议的办理,既要有宽容之心、从容之态,又要一鼓作气,持之以恒,锲而不舍。“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执着提议和呼吁,议案建议最终应该都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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