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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原:开房遭查,不应夸大“媒治”力量
//www.workercn.cn2015-05-19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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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曝“大连小伙从2013年底起每次外出开房都被警察带走”。大连警方17日回应,经查证事件属实,原因是警方禁毒队信息录入错误所致,已采取措施纠正。被冤者要求尽快恢复名誉。遭遇警方“错录”,迟迟得不到纠正,这样的困扰放在谁身上,都难以接受。不过,换一种角度来解读,像这样的错误,未必全是负面信息,而要纠正这种错误,也理应存在更顺畅的渠道。

  造成当事者李先生不便的,不是信息“错录”,而是由于“错录”之后,李先生被“挂”到了警方的防控网络上,每逢他出差入住外地酒店,就会百分百被警方查房及带走问话。如果排除“误会”的场合,其实恰好反映了警方监控网络运作水平。对社会治安来说,这好比是一道“防火墙”。流窜作案者要绕过这道防火墙,就需要费更多手脚。李先生的困扰在无意间,也让很多网民了解到人民警察日常的一部分工作,虽然不起眼,但却在无形中消弭了很多治安风险。相比起李先生的无辜遭遇,我们另作一个假设:如果一名案犯到旅馆开了房,却没有警察来查,这样的场景是不是更令人忧心?

  严密的防控体系,无疑能够有效降低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完善的程序确保其不致走偏。比如说,对待防控名单上的嫌疑人,毕竟和对待罪犯不同。从李先生的描述可以看出,派出所民警在请他去协助调查时,态度是“比较客气的”,从询问、尿检,到核对身份证,查证过程相当慎重,不存在先入为主、刑讯逼供这类违悖法治精神的行为。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基层执法水平的进步。

  当然,说这些绝不是要为警方“错录”开脱。从这一案例来看,至少有两点责任,是警方不可推卸的。“错录”为何会发生,又为何得不到及时纠正?特别是,李先生多次向警方反映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直到网络疯传、媒体曝光后,警方的纠正措施才姗姗来迟。

  这或许也多少解释了李先生为什么不采取更合理的办法——以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追究公安部门的错误行政行为,而是诉诸在网络上曝光、找媒体报料。尴尬的是,经过媒体的报道,还出现了一番曲折的剧情逆转,终于引起了警方的重视。当事人自己也只能再次感叹:“没有你们的误会,我想警方也不会那么快把我事情解决了,我现在相信了,媒体的能量真是太强大。”

  过度夸大“媒治”,其实是对法治缺乏信心。通过媒体曝光来解决问题,也不应该是我们社会的常态。现代社会治理的高度细分化,需要让各种监督和规范机制有效分工解决。媒体过度越俎代庖,轻则自摆乌龙、闹出笑话,重则形成舆论暴力、干扰社会秩序。想必,险些变身“影帝”的李先生已有切身体会。当然,媒治暴露出的问题,最后还是得归结到人治、权治的弊端。如果法治确实得到了有效推行,开房被查这件事也就轮不到媒体掺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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