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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宇:不能把大众“麦克风”当成少数人的“喇叭
程晓宇
//www.workercn.cn2015-01-23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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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位青年歌手的病逝受到媒体的强烈关注。人们在为一个年轻生命的香消玉殒惋惜之余,也注意到个别媒体的报道中伦理失范的情形。有人站出来进行伦理反思,也有人与之论战,其中以两篇言辞犀利的网文为代表,双方在社交网络上一度刷屏“对峙”,搅出一波激辩媒体伦理的舆论热潮。

  有媒体,就有媒体伦理。媒体作为设置议程、引导舆论的社会公器,具有天然的道德责任。近年来,媒体失范事件确有不少。无论业界、学界还是普罗大众,不时地对媒体进行伦理审视,确实很有必要。但在媒体改革任务艰巨、媒体融合任重道远的新形势下,加强媒体建设管理,提高媒体传播力、说服力、竞争力,对于媒体人及全社会而言,仅仅是进行伦理审视就够了吗?媒体的伦理失范可以说只是传媒业诸多问题和困难的一个缩影,加强媒体建设管理,不会也不可能止步于伦理审视。

  当前,加强媒体建设管理,“法治化”是一个办法。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里,法律和道德如同鸟之双翼,既德治又法治,在媒体建设管理上也是可行的。如果说对媒体进行伦理审视,有助于激发和强化媒体及其从业者的道德良知,那么对媒体进行法治“量化”,则能从契约精神的涵养等多重角度约束其行为,保障其权利。

  推进媒体建设管理“法治化”的步骤中,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首当其冲。在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后,如果再有“不当暗访”、“娱乐至死”、“商业至上”甚至虚假报道等乱象出现,其解决之道将不限于伦理审视,而是标准更清晰、力度更大的依法治理。

  在媒体业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是推进媒体建设管理“法治化”的关键环节。法治文化是法治的重要支柱,是把个体信仰串联成集体信仰、法治信仰的无形载体。媒体在为社会普及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法治氛围营造的同时,自身也得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媒体人必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理念贯穿于每一起职业行为,让法治光芒闪耀在每一次传播活动中。

  依法运用媒体,也是推进媒体建设管理“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在媒体业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每个社会成员都可能会与媒体发生交道,依法参运用媒体显然是社会大众共同的责任: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商家企业,或是社会个体,运用媒体都得讲究公平、公正。换言之,就是不能把“公器”当成“私器”使用,不能把大众的“麦克风”当成少数人的“喇叭”。尤其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依法运用媒体,就是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媒体,而不是肆意对媒体活动越俎代庖、指手画脚;对于媒体开展的建设性舆论监督,更不可假借法律知名来横加指责,而必须严格遵从法律法规,善待和依法对待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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