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王 博:禁孩子独处,立法难解社会矛盾“乱麻”
//www.workercn.cn2015-07-31来源: 人民网
分享到:更多

  一些极端案例不断敲响未成年人保护的警钟,各方人士呼吁尽快为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前日在其官网公布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众征集立法意见。(2015年7月31日北京晨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对他们的保护理应倍受重视。禁止未成年人独处,南京并非第一个有此想法的城市。2013年上海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草案中就提出,避免让学龄前儿童独处。

  对未成年人保护比较到位的美国,多数州的相关部门会就儿童是否可独留家中提出严格的准则,考虑的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和成熟度、所在地区和环境是否安全以及为确保孩子安全所做的安排,如果监护人违规将面临丧失监护权的严厉处罚。

  一份对我国是否也有必要立法,禁止家长将小孩独自留下的调查结果表明,有81.42%的受访者认为,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我国有必要立法禁止独留小孩。

  然而,我国目前的国情及社会的复杂性纠结成一团难解的“乱麻”:农村的大量留守儿童,行政手段难以直接干预;即使在城市中,家长工作时间与照顾孩子时间的冲突,也难以有效解决。不挣钱何以养家与未成年人需要照顾的矛盾,不可能通过立法推动就能“一蹴而就”的。

  上海在对拟立法避免学龄前儿童独处的调查中,不仅市民表示“立法本意很好,但实际效果不一定能保证”。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夏湧律师也表示:“从法律层面而言,许多家长让孩子独处非出于本意,或许是为了外出赚钱,给孩子更好的未来。从社会层面而言,老人看管孩子可能确实无法完全看护得了,如果就此处罚老人,或许也不符合我们的社会习惯”。

  所以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只是条件不具备,可能会因此打击一大片家长,而且法律执行、法律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也是问题。如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做未成年人保护的“表面文章”,那还不如探索更有成效的保护手段来得实惠。

  所以说,立法只能是手段,但绝非最有效的解决措施,只有自上而下的法律支持、政策调整,才可能触发未成年人保护的最终关键。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