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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玉:对任性驴友该如何处罚
//www.workercn.cn2015-10-15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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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时,因暴雨遇险被困。当地政府组织搜救,历经51个小时,终于将他们救出。12日,记者获悉,当地相关部门对17名获救驴友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10月14日《京华时报》)  

  驴友受困,生死救援,如此惊险桥段,我们早已屡见不鲜。只是很可惜,前车之鉴犹在,跟风赴险者不绝。可以预见,每一次紧急救援,都势必要消耗大量资源。试问,谁该为此负责?又该以何种方式负责?

  在广西的最新案例中,获救驴友被处以每人千元的罚款,很多人将之解读成驴友为救援成本买单。可这一说法实则并不精确!据当地景区管理局的解释,之所以开出上述罚单,乃是由于当事驴友违规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处以罚款只是针对违法行为本身,与救援过程并无直接关系。而事实上,当地为了此次救援已支出十多万元,这笔钱显然也不是那点微薄罚款所能弥补的。

  尽管民意滔滔,呼吁让任性者付费,可是一旦真要落实,却面临着诸多难题。首先,我们一般认为,应急救援属于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其本身就由全民税金买单。倘若要求获救者额外给钱,似乎有重复收费之嫌疑;再者说,一旦这部分“救援”有偿化,我们又该如何确保定价公平,该如何捍卫被救者的切身利益呢?

  违规驴友们的确必须付出代价。但是,这完全可以通过征收“惩罚性罚款”的方式实现,而不必诉诸于救援的货币化、有偿化。除此之外,我们最迫切需要做的,就是培育起一种健全的“驴友文化”。这包括充分的技能训练,必要的知识储备,以及评估风险的能力、对自我负责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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