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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明:残疾人“假就业”须一查到底
//www.workercn.cn2015-07-14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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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电视台报道,浦东新区祝桥镇一位残疾人的家属周先生实名举报镇残联,说一名工作人员去年主动找到他姐姐,帮她推荐挂靠单位,说好不用上班每个月还能领800元,但最后,每月到手的钱少了200元。工作人员说这钱是给介绍“挂靠单位”的中间人,作为好处费的。“挂靠”的单位则表示,每月打进周女士卡800元,这既为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企业还可享受税收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这是典型的残疾人“假就业”,貌似互惠互利的“双赢”——残疾人可以不上班,也能挣得一笔“工资”;而企业“只要残疾证,不要残疾人”,就可以不缴纳残保金,还可享受税收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为什么残疾证这样吃香?主要因为所有单位都要招收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否则就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北京市政策为例,一个拥有200名员工的公司,如果没有一名残疾员工,每年需要缴纳约12万元残保金。如果该公司通过残疾证挂靠方式“招聘”4名残疾员工,就可省下这12万元。残疾人的“工资”是大大低于“残保金”的,即便不干活,也是一笔“好生意”。

  但残疾人“假就业”危害多多。一是残疾人的劳动权利被剥夺、从业能力得不到体现,生活依然得不到保障。二是本应用于残疾人就业的残保金形同虚设。残疾人“假就业”有悖于政府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初衷,难以体现出社会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能力。三是助长贪污腐败的蔓延。残疾人的所谓“工资”却进入“中间人”的口袋里,镇残联工作人员竟还认为这是为残疾人做好事,难道不知道这是贪污行为吗?四是企业有骗取财政补贴的嫌疑。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和张江镇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政策,光是区镇两级补贴,每月就超过了1600元。另外,满足员工总数35%以上为残疾人的条件,企业还可享受残保金、税收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对于有些人、有些单位利用残疾人就业,企图拿“好处费”,钻政策空子,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需要一查到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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