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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 彤:器官捐赠应获社会回报
//www.workercn.cn2015-04-20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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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后能否获得免除部分医疗费的优待?或者是捐赠者的家庭成员未来的医疗保险,减少纳税等方面能否做出补偿?如果没有这样的具体保障,只是凭空动员褒扬捐赠,不仅效果不会持久,而且也是整个社会对捐赠者的亏欠。

  陕西省近日宣布,将为无偿捐献器官的捐献者在墓园建立墓地,定期举行怀念会,首批将在西安和宝鸡尝试,并呼吁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到器官无偿捐献中。

  今年1月1日,我国取消了死刑犯器官移植,今后器官移植将全部来源于捐献,临床移植无疑面临了很大压力,陕西这个政策的出台,是在为捐献者办实事,也会助推中国器官捐赠的进程。

  随着医学的发展以及疾病复杂化的加剧,很多疾病的最终治疗必须借助器官移植,据国家卫计委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仅有约1万人能够真正完成移植,器官捐献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

  器官移植技术发端于西方,这不仅与技术水平有关,也与文化有关,中国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论是土葬还是火葬,中国人讲究“留个全尸”,这种旧有的观念,虽然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淡化,在改变,但毕竟捐献是在这种文化压力之下率先做到的善举,除了舆论上的呼吁、颂扬,像这种无偿建立墓园的办法,也是社会对这些先驱者的回报。

  荷兰的一家养老院推出了一个对年轻人的优惠,只要你能每天拿出一个小时时间陪老人,一个月保证30个小时,就可以获得在养老院中免费租住房子的优惠,这个办法一下解决了养老院暮气沉沉,缺少活力的问题,年轻人也因为自己的付出解决了住房问题。

  捐赠者也都不是圣人,同样生活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能率先迈出这一步是难能可贵的,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急需肯定的,这个肯定需要落实在实处,首先是捐赠制度的设计要充满人性,让人能感受到捐赠器官的崇高。之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有的死者家属,虽然想帮助死者完成捐赠意愿,但却环环受阻,捐赠无门,更无从谈起像墓园这样实在的优惠和纪念了,而这,恰恰是促进捐赠善举的关键。

  陕西省的这个举措开了个好头,既然器官捐赠已经是未来医学的关键,将这样的开头细化完善下去,就显得非常必要,包括有的捐赠者去世前曾花费巨额医疗费,家庭不堪重负,捐赠后能否获得免除部分医疗费的优待?或者是捐赠者的家庭成员未来的医疗保险,减少纳税等方面能否做出补偿?如果没有这样的具体保障,只是凭空动员褒扬捐赠,不仅效果不会持久,而且也是整个社会对捐赠者的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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