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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珉迕:要规制“野蛮”,也要激励“生长”
//www.workercn.cn2015-10-13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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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野蛮生长”的新生事物遭遇传统政府监管,孰生孰灭,孰胜孰亡?交通运输部日前推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即俗称的“专车新规”),对专车提出明确的准入门槛,似乎让人无比悲观。刚刚征求了两天意见,已有无数声音表示“专车将死”;甚至以专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新潮流,亦被认为将遭遇挫折。

  然而,“准入门槛”是否是创新“杀手”?监管与生长之间,又是否注定是一场零和博弈?就在交通部新规公布两天前,上海刚刚为滴滴快的专车平台发布了全国首张专车平台资质许可,并宣布将对符合要求的约租车互联网平台都开放申请资质。上海试点一度收获大量赞誉,人们多认为其通过合法化方式,为长期处于灰色地带中的专车提供了“光明正大”的生长空间。但不该忽视的是,上海试点方案中,同样有针对专车平台及专车驾驶员的“准入门槛”。

  准入门槛本身不是“坏东西”。如果有人说“准入门槛”抑制了创新,那么把这些门槛统统抽离,你会发现,创新的合法性更加无从谈起。“野蛮生长”而来的创新事物,终究需要转入持续的“健康生长”状态,这才称得上创新的成功。专车一度在监管真空状态下存在近两年,无数消费者切身体验过专车的便捷服务,但也看到其潜在的隐患风险。杜绝风险,才有可能健康生长,这就需要适度的外部干预。

  事实上,世上从没有完全脱离于监管的市场经济,也很少有完全不受制约的创新事物能存在长久。相对完美的状态是,以监管保护创新、用创新倒逼监管,从而形成一种互相促进的微妙平衡。就此而言,“准入门槛”本身不会扼杀创新,但门槛的设置过程是否得当、设定的门槛是否合理,却值得一再追问。不合理的门槛及其背后的过度干预、监管失当,可能成为创新真正的杀手。

  “互联网+”时代,新生事物有其独特的逻辑。如果不问大势、不分特点,一律将新生事物纳入传统的监管模式,而不是针对新情况新特点采取新办法,则不啻为一种“圈养”。这样的结果或许遏制了“野蛮”,却也将扼杀“生长”,终究要背离时代潮流。而如果不顾各地情况不同、条件不一,一刀切地施加行政干预,则不仅无助于培植创新,更可能让监管者自身落入行政垄断和利益争夺的窠臼。

  是边顺应新的趋势,边坚持基本原则,直至找到监管同创新的“公约数”; 还是不愿舍弃保守心态,死守旧有利益格局,以致将监管变成创新的敌人,考验的是监管者的能力,其实更是改革的诚意。新事物冲击下的改革,当然不是一锤定音,其间需要经历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梳理和利益平衡,也可能出现反复和波动,这都正常。就专车新规而言,在征求意见时遭遇舆论的反弹,也不是一件坏事——要拿出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方案,本来就需要接受各种意见、质疑乃至批评的反复“锤打”,这1个月是一个宝贵的契机;而目前官方作出的“给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和政策空间”、“不搞 ‘一刀切’”、“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等表述,亦应被视作是“中央定方向、地方做试点”的意图。

  当然,改革的细节可以反复推敲,实践中也可以不断探索修正,但一些共性问题却应当具有共识。譬如说,“互联网+”时代开放向前的大趋势已不可扭转,监管不应同开放背道而驰; 改革的目的根本上要顺应人民的利益;政府作为监管者应更着重于事中事后监管,而非事前审批;简政放权的潮流应当顺应,任何可能的权力滥用都应被规避……归根到底,规制“野蛮”的目的,还在于激励“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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