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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商业营销需要出台专门法规
//www.workercn.cn2015-07-21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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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杭州市凤起路一商家为吸引客户,在店门口请大家免费吃“唐僧肉”。走近一看,原来是商家做了个大型袈裟状蛋糕,请了个模特躺在隐藏的箱子里,仅露出头部。(7月20日《钱江晚报》)

  “快来吃唐僧肉了!”听到这样的叫卖,过往群众都十分好奇。风风火火跑到店里一看,也就是一块蛋糕而已。不同的是,蛋糕是放在一位装扮成唐僧的演员身上的。所谓的唐僧肉其实就是普通的蛋糕。这样的商业营销行为为何连连上演?这说明一个问题,商业营销没有了“紧箍咒”。

  这几年,各类奇葩商业营销很多,你说他违规了吧,也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以约束。你说他没有违规吧,可是怎么看都是不舒服的,让消费者是有苦难言,让监管部门是犹如吃了黄连。为了吸引眼球,洗车行请来了比基尼美女,她们不是洗车工,而是在车辆旁搔首弄姿;为了营造卖点,普通的桃子变成了“内裤蜜桃”,桃子穿上了裤衩,犹如美女的屁股;为了哗众取宠,卖猪肉的搞起了“黑猪婚礼”,让大黑猪穿上传统的拜堂服装。

  商业营销只有“更另类”,没有“最另类”。什么黄金大道,什么接吻大赛,一个个商业营销被商家搞成了小妖精。除了这些奇怪的活动,还有很多奇怪的名字:大便蛋糕、生殖器冰激凌、厕所烧烤。这些变味的商业营销行为都在打着法律的擦边球。

  奇葩商业营销一再上演,暴露了很多漏洞。

  首先,法律滞后。依据这些活动的内容来看,他们没有违法违规。依据这些名称来看,他们也没有违法违规。但是,这样的举动,却被大多数人所难以接受。比如说蛋糕,这是吃的食物,搞成大便的形状,是不是违反公序良俗?这需要法律的与时俱进,这需要法律的细化,应该出台关于商业营销的专门法规了。

  其次,监管不为。如果不是发生了欺骗事件,不是造成了社会隐患,对于这样的商业营销模式,很少有监管部门会主动查处。一方面是无法可依,一方面是懒得多管。正如一位商业策划人说的:商业营销就要善于打擦边球,要不触犯法律,但是要在法律包容的底线炒作。在这种营销理念之下,也就有了轰动一时的“靖哥哥,我又怀孕了”的炒作行为。对于这种虽然没有突破法律底线,却早已经超越道德底线的商业营销,监管部门不能看大戏。

  最后,市民买账。商家为何策划了这多多的奇葩活动?说到底也和消费者的纵容是有关系的。遇到这样的活动,大家都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只要能免费吃到“唐僧肉”,大家就去凑热闹。只要能够看比基尼,大家就愿意去洗车。只要能够领取奖品,大家就愿意当众激吻。对于这样的活动,消费者如果能够敬而远之,还会不断发生吗?

  社会在发展,思想在更新,但是该坚守的底线还是应该坚守。商家叫卖“唐僧肉”,营销没有“紧箍咒?看来需要针对营销行业出台专门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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