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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贩卖银行卡信息的“内鬼”是怎样炼成的
邓海建
//www.workercn.cn2015-01-14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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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个人信息在网上随意倒卖?针对这样的报道,记者调查发现,个人信息根据“质量”的不同每条价格从2分钱到1角钱不等,倒卖信息现象严重。对此,有银行人士也告诉记者,如果在银行有一定权限,个人信息几乎是透明的,对于这种“内鬼”并没有太多的办法,基本上靠道德约束(1月13日《北京晨报》)。

  “五毛”,是银行卡个人信息的市场价码。当你办了一张信用卡,个人隐私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覆水难收”。这当然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全国每月数十亿条的垃圾短信,基本就是据此点对点“有效轰炸”的。

  银行卡信息被“卖猪仔”,源于法律与现实“两层皮”。法理而言,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明确,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将可能触犯刑律。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然而,现实归谬了法律的威慑力:每条个人信息被提交给银行后,要经过支行、分行、信用卡中心等多个环节,经手人员众多。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通报,已于201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原职员余某,就曾将掌握的600余份客户信息出售,其中包括客户办卡时留存的工资证明、身份证明。个人信息泄露,除了银行的“内鬼”,还有来自与银行有合作关系的企业。记者以办卡人的身份,走访工农中建交五大行营业部,获得的标准信用卡申请合同均显示:个人信息除了被银行使用,还可能被用于合作企业推销业务、与联名商户共享信息。据央行上海分行通报,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就曾将3.2万份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理财机构,被责令整改。

  事实上,与各种合作方“共享个人信息”等字样,往往置于信用卡合同不起眼位置。这也就意味着,看似保密严苛的信用卡个人信息提交,其实等同于赐予银行及合作伙伴滥用个人信息的权利。一旦个人信息被泄露,取证难、究责难,“免责条款”更是让维权之路千难万难。

  贩卖银行卡信息的“内鬼”是如何炼成的?这个问题无非两个答案:第一,商业银行借助格式条款规避法定责任,保密条款中的“例外条款”偷偷窃取了用户信息让渡的权利。结果,信用卡信息“一拖N”,一家享有,路人皆知。第二,个人信息保护缺乏专门的立法保护。去年底发布的《反信息诈骗白皮书》中指出,2009年以来,一些地区信息诈骗案件持续高发。仅2013年,中国信息诈骗案件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个人信息泄露成为信息诈骗的源头。法规条例过于分散而模糊,执行起来难免犯迷糊。

  2014年1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升级隐私保护防火墙,这是箭在弦上的大势,也是形势所迫的大势。眼下而言,惩戒贩卖银行卡信息的“内鬼”、敦促商业银行恪守保密协议,亦是拷问法治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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