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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哲涵:消除金融信息“黑洞”
//www.workercn.cn2014-11-03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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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建些“阳光平台”,不仅可以温暖消费者,也会让金融业少隐匿一些“黑洞”“暗箱”,多一些升级产品和服务的压力,在更透明的环境中健康生长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通了“寿险产品免费条款查询”服务, 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互联网等方式,可以查看国内目前64家公司在售2万多款寿险的条款细则。尽管与媒体期望的“高级检索”“价格排序”等功能相比仍有距离,但这项工作能有效消除业内假保单欺诈、非标条款营销误导等顽症,一定程度上提高投保者的甄别能力,是行业管理者在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金融产品是非物化商品,识别其真伪贵贱,需要一定的金融常识。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正是许多消费者“被忽悠”“被亏损”的根本原因。

  比如,目前新政策取消了银行对理财产品“刚性兑付”义务,一旦银行投资失利,消费者可能血本无归;而许多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时对收益问题语焉不详,产品投资方向透明度不高,产品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对不具有相关知识背景的消费者来说,真是“希望与恐惧并存”。

  再如,眼下许多基金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代特定客户理财,“神秘人”隐藏在信托计划背后,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股市兴风作浪。“私募坐庄拉高股价,公募接盘‘掩护’出货”,在业内已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秘密,但由于信托持股有保密权利,相关信息不公开,造成公募基金散户难以摆脱被套牢的命运。

  类似问题在金融消费领域,比比皆是。

  市场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大户”与散户之间,始终是利益博弈的关系。尽管几年来监管部门在信息透明化方面出台不少规范措施,但由于缺少可以与市场同步、与消费需求对接的“阳光平台”,很多规章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落到实处——保险、理财、证券、债券类产品应公开哪些项目,公开到什么程度,业内并没有统一、细化的标准。相应地,由于缺乏信息反馈渠道,对那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家伙,监管部门也做不到动态掌控、及时惩戒,发现问题多半靠偶然线索,或个案举报。

  强化金融监管需要“信息抓手”。2012年保监会开通12378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目前这个渠道收受的保险投诉案件数,已占全系统投诉量的80%以上。不仅帮消费者维权,还能通过后台数据分析,找出症结所在并跟进完善。

  而这仅仅是一个号码的力量。目前,随着互联网及移动终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能在更大范围为金融监管提供强有力支持。监管机关主抓、行业协会牵头也好,委托第三方也罢,完全可以建立一套对金融机构产品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管控的数据系统。从理财产品报备起,监管部门就将相关信息电子化存档,收录该产品必须对投资者公布的收益率、投资方向等,并集合到一个可公开查询平台上,使银行的“承诺”接受公众监督,让消费者货比三家;而对逾期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系统自动报警,提示监管作为……

  平台建设费用会不会增加消费者的投资成本?这不应算难题。可以靠经营收费——欧美的车险行业协会在集合大公司产品数据后,销售给没有产品开发能力的小公司,以打破垄断、维护市场的“生态圈”;可以靠行政罚款——违规机构当罚,罚来的钱用作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退一万步讲,让金融企业分担这部分费用也不为过——他们从百姓身上赚了那么多钱,是该到查缺补漏、舍出点本钱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时候了。

  请多建些“阳光平台”吧。不仅温暖消费者,也让金融业少隐匿一些“黑洞”“暗箱”,多一些升级产品和服务的压力,在更透明的环境中健康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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