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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以最严究责制度捍卫“美丽中国”
//www.workercn.cn2015-08-19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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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办法强调“党政同责”,凡是在生态环境领域负有职责、行使权力的党政领导干部,均纳入追责范围并将终身追责。

  突出关键少数,强调党政同责——这是“办法”最鲜明的立场。明确职责刚性,细化终身追责——这是新规最实在的亮点。一言蔽之,这是顶层设计督促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的又一把“制度利剑”。

  中国有句俗话,一方水土一方人。生态环境之重要,不仅是发展层面的资源意义,更是生存层面的基本要素。无论是永续发展还是科学发展,无论是中国梦还是家园梦,离开“美丽中国”,一切都是空中楼阁。眼下来说,转型期的生态环保压力并不小,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之间的抉择,稍有不慎,就会遗祸万年、遗毒子孙。

  没有人希望生活在雾霾遍天与毒素弥散的世界。干净的呼吸,干净的水土,干净的生活方式,不能靠PS技术来粉饰与涂抹。不少重大环境事故或生态灾难背后都有公权失范乃至自肥寻租的魅影。面对爆表的PM2.5、现实版的“生化危机”,以及此起彼伏的重金属土壤、江海黑流……是时候厘清责任、严肃问责了!何况,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关键就是要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行为,让呵护者受益、让损害者受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责任,而且终身追究。保护环境,就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的执行责任,党委的领导责任,一视同仁,没有例外,终身不得“豁免”。这起码有三个积极意义:第一,在环保领域提了很多年的“一把手负总责”,终于落实到具体的制度里;第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真正有了看得见的问责红线来兜底;第三,党政干部身先士卒,列出权责对等的“责任清单”,环保工作才能更得民心,形成更为扎实的凝聚力。

  当然,问责不仅是亡羊补牢。“办法”指向的问责,既包括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后果追责”,也包括违背中央有关生态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追责”。关注环保生态工作的事前、事中与事后,目的还是形成责任的闭环,将“零容忍”的刚性,化为雷霆的制度。

  保护生态环境,领导干部是“关键”。以最严的究责制度,捍卫“美丽中国”的共识与诉求,将善政良策落到实处,法治框架下的中国山河,才会涤荡尘埃、洗尽铅华,回复自然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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