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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亟须改革
//www.workercn.cn2015-06-18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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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华夏时报》报道,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14年社平工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339元,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分别有9.4%和11.3%的同比增长。专家指出,社平工资依据规模以上企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没有纳入低收入人群工资,但社平工资却与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实行联动,从而让低收入人群受到最大影响。(6月15日,《每日商报》)
    每当社会平均工资发布时,不少网友都表示“拖后腿”了,网友此前认为是“被平均”了,其实自己居然不在平均数据里面,这好比两个高薪的人一平均,却把这个平均值安置到第三个穷人身上,如果三个人平均好歹还能降低一些平均值。更冤的是低收入人群还要为“被平均”买单,多交社保费用——社会平均工资直接与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实行联动,这样一来,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和灵活就业者成了社平工资的直接受害者,他们或职业技能缺乏,或年龄偏大等,面临就业市场淘汰更新压力,在就业市场上议价能力较差,工资收入微薄,却还要因为不合理的社平工资而使得社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提高,导致每月到手的直接收入下降。同时,社平工资提高还直接提升了社保费用的企业缴费部分,导致近年来企业社保负担不断加重,也直接弱化了低收入群体的就业竞争力,使得低收入人群“雪上加霜”。
    社会平均工资即使将低收入群体纳入统计范围,也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我国地域辽阔,行业众多,各个地区、各行业收入差异较大,例如在金融机构的普通职工年收入轻松达到20万元,而很多行业的职工年收入不到5万元。少数人的高薪就能大幅度拉高平均工资,这是我国目前收入分配中无法回避的现状。
    实际上,统计部门很早就意识到社平工资的不合理性。早在2009年,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在接受采访时,就已经承认只公布平均工资有所不妥,“我们统计中的最大的问题也就是现在我们平均工资的数不能够反映出差异……一个普遍的大家的感受就是‘平均工资’掩盖了工资分配中的比较大的差异,或者说是不平等。”“我们现在一共有平均数、中位数和众数这三个数值可以代表这个平均额度,我觉得除了平均数,如果我们能够发布‘工资水平中位数’或者‘工资水平众数’可能更容易被公众理解。”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也没有见到统计部门的作为——对社平工资进行改革。
    现代公共决策理论要求,公共决策必须遵循弱势者利益最大化原则,即在社会上居弱势地位的群体和个体能够得到最大的关照,享受最大的利益。笔者认为,现有的社会平均工资几乎成为了“劫贫济富”的“帮凶”,显然违背了这个原则,亟需改革。第一,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将低收入群体纳入到社平工资统计范围,使得基础性数据更具公平性、合理性。第二,进一步细化各地区、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平均值、中位数、众数等,并以此设置各地区、各行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和金额。第三,要出台弱势群体社保缴费补贴机制,以弥补地区、行业收入差异所导致的社保缴费差异。比如,一些从社保缴费标准较低的地区到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打工,可能会因为社平工资的快速调高而弃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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